根据《清远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以及清机编办函[2012]232号文件精神,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梁肱玮等3人为我局行政辅助类聘用人员,现予以公示。
准考证号 |
报考岗位 |
姓名 |
性别 |
02 |
行政岗位 |
刘 立 |
男 |
03 |
行政岗位 |
李文聪 |
男 |
11 |
行政岗位 |
梁肱玮 |
男 |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或有其他问题,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清远市环境保护局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
清远市环境保护局受理电话:0763-3362467
地址:清远市新城区鹿鸣路清远大厦8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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