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为补充工作人员,清远市人民检察院拟于近期招考行政辅助类聘员4名,依据《清远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职位
招聘人数:4名;职位:行政辅助类聘员;职位代码:20160001001。
二、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专及本科人员。2016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即2016年7月1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三、报考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报考年龄为18至30周岁(即1986年7月11日至1998年7月11日期间出生)。
(三)全日制大专学历或本科学历,不限学位,不限专业。
(四)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招聘的其他情形,不得应聘。
四、薪酬待遇
清远市人民检察院聘员不列入单位编制序列,不担任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和执法权,不涉及国家机密。聘员实行年薪制,所需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安排。聘员年薪标准参照清府办[2012]60号文确定。
五、报名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