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清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修订)》和《清远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对我局已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的22名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将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或其他问题,请向清远市公安局政治处反映。
公示时间:2014年12月12日至2014年12月18日(共7天)
联系电话:0763-3463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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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清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修订)》和《清远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对我局已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的22名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将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或其他问题,请向清远市公安局政治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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