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选调工作要求,现就2015年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面试时间及地点
(一)资格复审时间:
资格复审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18号市政府机关2号楼534室,联系电话:0763-3667235。
(二)面试时间:
面试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18号市政府机关2号楼523室(侯考室)
二、面试人员
根据各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选调职位1:2的比例依序确定面试人员,确定曾智勇等23名考生为面试人员(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面试前,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方式
通过面试考官提问、面试对象作答的方式,对面试对象的基本素质、综合能力进行评价。
四、资格审查材料
1. 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
2.可提供相关专业技术或职业(执业)资格证书、优秀作品等职位设置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
五、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按照公告中的资格复审和面试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面试人员须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2.考生要服从面试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
3.考生要密切留意我局局务网站(http://www.qyjs.gov.cn/web/lbj/)和“清远市人事考试办公室”(http://www.qyks.gov.cn:7002/qyldwsyw/)网站的相关通知或公告,并保持电话联络畅通。
4.本公告由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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