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人事信息 > 招聘信息

2014广东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招聘公告

时间:2014-12-04 08:32:00 来源: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访问量: -
【字体:

根据《清远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类聘员3名(详见招聘聘员岗位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良好;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

  (一) 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者须携带的资料:报名表(附后下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经广东省主管部门认证的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省教育部门学历(学位)鉴定书、获奖证书、计划生育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版小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应聘者必须对所提交资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资格。报名材料不符合条件的现场退回。

2、报名地点:清远市新城二号区北江二路建设大厦B座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大堂小会议室。

  3、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8日 - 12 月19日(共 2天)。

  联系人:王小姐、吴小姐,联系电话:0763-3389228。

(二) 资格审查

    由本局负责,根据报名者所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通知前来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占总成绩40%,60分为合格线。应试者考试当天需携带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将在7个工作日后在我局公布。

  2、面试

  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在应聘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员1:3的比例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由我局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评定。应试者携带身份证参加面试,通过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满分100分,占总成绩60%,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将在3个工作日内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60分为合格线,总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公布。

  (四)体检

  按招聘岗位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且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由我局统一组织到清远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负。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五)政审

  拟聘用人员须进行政审(包括计划生育等)。

  (六) 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我局党组研究决定,确定录用人选并按《清远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试行办法》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报市人社局核批,获批后录用,试用期1个月。

四、薪酬待遇

根据我市有关规定,聘员实行聘用制,不具有行政或事业编制身份。聘员实行年薪制,标准按照清府办[2012]60号文确定。

五、解释权

本次招聘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我局所有。

  咨询电话: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办公室:0763-3389228

 

附件一: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公开招聘聘员岗位表

 

招聘岗位

岗位编码

招聘人数

专业要求

学历要求

其他条件

工程技术人员

001

1

供用电技术专业

大专

 

工程技术人员

002

1

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专业

本科

中级工程师职称

工程技术人员

003

1

建筑工程技术(工民建方向)专业

大专

 

 

附件二: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公开招聘聘员报名表.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