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5年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工作,根据选调要求,入围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供相关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定资格审查人员
根据各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选调职位1:4的比例依序确定资格审查人选(如笔试成绩合格人数低于1:4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确定资格审查实际人数。最终进入面试人选按选调职位1:2的比例确定。),确定梁少峰等44名考生为资格审查人选(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 报送资格审查材料的时间和方式
(一)报送时间:
(二)报送材料内容及方式
请确定资格审查的考生通过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给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18号市政府机关2号楼534室,邮编:511515,联系电话:0763-3667235)。
报送材料如下:
1. 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
2.《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须加具与原件相符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3.相关专业技术或职业(执业)资格证书、优秀作品等职位设置要求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4.填写并提交《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
三、其他要求
1.考生要确保报送材料或信息真实准确,否则,将取消其选调资格。
2.逾期不报送资格审查材料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安排参加面试,并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4.此次考生报送的材料只作为资格初审,面试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生须提供材料原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除外)进行资格复审。
附件1. 2015年清远市人社局选调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