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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下半年清远市公安局机关聘员面试对象资格审核的通知

时间:2014-11-21 03:54:00 来源:清远市公安局 访问量: 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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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招考职位入围面试资格审核的考生:

根据《2014年下半年清远市公安局机关聘员招聘公告》的要求,定于1125进行资格审核,现就进入面试对象报考资格审核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面试对象报考资格审核工作

 面试对象按下列类别提供相应材料,于20141125 900时至1200时到清远市人民政府2号楼(市档案馆)一楼南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清远市新城人民一路)参加面试资格审核。

 各职位考生参加资格审核,须现场提交《报名登记表》(A4纸,必须双面打印,一式二份),并由本人签名,及以下材料:

 12014年应届毕业生持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参加报考资格审核;

 2、其他人员持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参加报考资格审核;

 3、在国有单位工作的,须有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5、报考职位对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等有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凡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不真实,材料(证明)不齐全者,不得列为面试对象,可按同职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在笔试入围的考生中相应递补面试对象。

 二、注意事项

 1、考生查询面试入围情况及笔试成绩,请登录清远市人事考试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www.qyks.gov.cn)。

 2、考生本人确实不能到场的,可由他人代为递交审核材料。

 3、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的,不得参加。

 4、面试时间(初定1129)、体检时间、地点和面试场次具体安排另行在清远市人事考试办公室网站(http://www.qyks.gov.cn)通知,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密切留意本网站的后续公告。

 

附件:2014年下半年清远市公安局机关聘员招聘进入面试资格审核考生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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