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人事信息 > 招聘信息

2015年下半年清远市公安局机关聘员招聘面试对象资格审核通知

时间:2016-01-26 06:14:00 来源:清远市公安局政治处 访问量: -
【字体:

各招考职位入围面试资格审核的考生:

根据《2015年下半年清远市公安局机关聘员招聘公告》要求,定于127进行资格审核,现就进入面试对象报考资格审核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面试对象报考资格审核工作

面试对象按下列类别提供相应材料,于2016127上午9:00时至12:00时到清远市人民政府2号楼(市档案馆)一楼南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清远市新城人民一路)参加面试资格审核。

各职位考生参加资格审核,须现场提交《报名登记表》(A4纸,必须双面打印),并由本人签名,及以下材料:

1、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参加报考资格审核;

2、在国有单位工作的,须有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4、报考职位对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等有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并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

二、注意事项

1、考生查询面试入围情况及笔试成绩,请登录清远市人事考试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www.qyks.gov.cn)。

2、考生本人确实不能到场的,可由他人代为递交审核材料。

3、准考证、身份证是考生参加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的,不得参加。

4、面试时间(定于130上午8:30时,在清远技师学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和面试场次具体安排另行在清远市人事考试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www.qyks.gov.cn)通知,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密切留意本网站的后续公告。

附件:进入面试资格审核考生名单.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