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2021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告》及《关于广东省事业单位2021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清远市笔试合格分数线及有关事项的公告》有关要求,清远市金融服务中心将于11月开展资格审核工作,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核对象
根据《关于广东省事业单位2021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清远市笔试合格分数线及有关事项的公告》,清远市事业单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比例确定资格审核对象。具体名单详见《清远市金融服务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入围资格审核人员名单》(附件1)。
二、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1年11月10日(星期三)上午9∶00至12∶00。
(二)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鹿鸣路2号市机关办公大楼7号楼(清远大厦)16层1612室。
三、资格审核需递交材料
进入资格审核的考生应提交以下各项证件、证明等材料接受资格审核,各项证件、证明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A4纸复印件各1份,审核后留下复印件退回原件,证明材料收原件。
(一)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报名表(需双面打印,背后签名);
(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需自行登录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进行验证,并下载打印);
(三)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四)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五)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考生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更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考试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其他事项
(一)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或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请未能进入资格审核但名次靠前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便需递补时及时联系。如联系不上的,视为本人放弃递补资格。
(三)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须主动出示粤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若粤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现场。
(四)资格审核结束后,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以及体检、考察等事宜将另行电话通知,请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密切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咨询电话:0763-3366012。
附件:清远市金融服务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入围资格审核人员名单
清远市金融工作局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