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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文化产业空间分布特征及结构分析

时间:2018-04-19 01:16:00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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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本文通过分析近两年清远文化产业的分布特征及结构情况,指出目前清远文化产业在全省的排位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并对今后我市文化产业工作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文化  产业  结构  分析

    文化产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载体,是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也是推动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党中央高度重视文化产业发展,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创新生产经营机制,完善文化经济政策,培育新型文化业态。

近年来,在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主要经济指标增速放缓的形势下,清远市文化产业逆势而上,呈现产业规模不断扩大,经济效益逐渐提升,社会效益逐步凸显,文化消费持续增长的态势。本文采用从行业视角解析清远文化产业分布规律及结构特征,为推动文化产业合理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提供决策参考。

  一、清远市文化产业空间分布特征 

  (一)文化供给侧改革显成效,文化产业快速扩展和发展。 

2016年全市文化及相关产业单位(参与计算增加值单位)共有56家,全市文化及相关产业实现增加值24.72亿元(现价),同比增长8.5%,高于同期GDP(现价)增速(7.9%0.6个百分点;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达1.8%拉动GDP增长0.12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加快1.53个百分点清远文化产业得到快速扩张和持续发展。

    注:2014年以前是通过文化产业单位个数来推算文化产业增加值的,2015年国家统计局调整了文化产业增加值核算方法,用经普数据的占比来推算文化产业增加值的。

    (二)区域分布不均衡,文化单位主要集中在清城区。

分区域看,受各县(市、区)经济发展水平差异的影响,全市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在空间分布上存在不均衡的现象,作为经济发展核心地区的清城区发展较快,佛冈县、英德市发展空间和潜力较大。2016年南部地区的清城区、英德市、佛冈县和清新区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市总量的比重分别为38.8%26.6%15.6%12.3%。清城区文化产业增加值总量遥遥领先,达9.59亿元,比总量位居第二的英德市多3.02亿元,首位度特征明显。

        

     (三)文化行业相对集中,但行业间差距明显。

  在全部文化产业法人单位中,直接从事文化产品生产活动的单位有32家,占57.1%,从事文化相关产品生产的单位有24家,占42.9%。从文化行业十大门类看,最多的是文化用品的生产17家,占30.4%;其次是文化休闲娱乐服务13家,占23.2%。前两个行业的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占到了文化十个行业的一半以上。进一步分析,从所涉及的120个文化行业小类看,清远市涉及到17个行业小类,其中有4个行业小类文化产业法人单位数量超过7家,这些行业小类单位数量总和占全部行业单位的60.7%,有13个行业小类单位数量均不到7家。单位最多的是玩具制造11家,其次是游览景区管理9家,分别占全部单位的19.6%16.1%

 

    (四)政府在文化方面投入资金加大。

    2016年全市公共财政用于文化与传媒支出4.08亿元,比上年增长53.2%,高出同期公共财政支出增速(3.8%49.4个百分点,占全部公共财政支出的1.3%

    、清远市文化产业存在的问题

(一)规模以上文化产业法人单位数量较少。

    2016年全市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数2683个,占全省文化产业法人单位(122397家)的比重为2.2%。其中:规模以上文化产业法人单位数56家,比上年增加5家,同比增长9.8%,占全部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数的比重为2.1%,占全省规上文化产业法人单位(6653家)的比重为0.8%

    (二)文化产业经济总量占本地区GDP的比重较低。

    一是从文化产业经济总量观察,2016年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为24.7亿元,同比增长8.5%,占全省比重为0.6%,在全省各市总量排位为第十七位。

    二是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看,2016年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占本地区GDP的比重为1.8%,在全省各市占比排位为第十八位;

    三是在全省山区地市看,我市文化产业增加值总量排位为第二,占比排位为第四位。

    (三)文化服务业企业户均效益较低。

  从骨干企业数据看,清远文化服务业骨干单位数量多,但实力偏弱。2016年,国家认定的全市规模以上文化服务业企业22家,占全部文化服务业单位数的比重为1.1%(全部文化服务业单位数1983家),但企业户均从业人员、户均资产总计、户均营业收入和户均营业利润分别为69人、0.61亿元、0.15亿元和-0.01亿元,均低于文化制造业和文化批零业。

    (四)文化产业投资力度不足

    2016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中用于文化和创意产业的投资8.28亿元,比上年下降25.2%,低于同期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速(0.1%25.1个百分点,占全部固定资产投资比重仅为1.3%

    (五)居民文化消费力不强。

    2016年,全市城镇常住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17796元,其中:用于文化娱乐消费支出1665元,仅占全部消费支出的9.4%;全市农村常住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11234元,其中:用于文化娱乐消费支出855元,仅占全部消费支出的7.6%;文化产业的持续发展显然离不开文化消费的繁荣,大力促进文化消费,是加快发展文化产业的前提条件和必然选择。

     三、几点建议

  (一)整合文化资源,鼓励文化企业做大做强。 

  整合和优化现有文化资源,通过产业规划、政策支持,壮大经营规模,增强竞争力,做大做强一批文化产业骨干企业和产业基地,逐步形成由“旗舰”文化企业领军、数千家中小微型文化企业组成的结构合理、梯次配备、产业链完整、实力雄厚、竞争力强的文化企业。一是在巩固发展广电集团、报业集团、出版发行集团的基础上,再组建一些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文化产业集团,如演艺集团、旅行社集团、印刷业集团、文化电子商务集团等,发挥其辐射、示范、信息扩散和销售网络的产业龙头作用。二是做大清远文化企业基数,扶持文化创意类等多种所有制中小微型文化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丰富市场主体,催生非公有文化企业蓬勃发展。

  (二)深化文体改革,积极促进产业融合。

  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简审批程序,依法减少和规范审批事项,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努力培育文化产品市场、文化要素市场和文化资产交易市场,健全文化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完善文化市场监督制度。同时,充分发挥文化产业对其他产业发展的引导和辐射作用、扶持文化产业与各行业的融合发展,不断增加文化产业的附加值,增强核心竞争力。一是注重产业之间的融合,借助先进制造业、电子信息业、网络数字业等产业的市场规模和成熟形态,选择优势领域,推进文化和支柱产业、关联产业的融合,丰富产业发展渠道和消费模式。二是坚持产业内的融合,挖掘文化领域资源整合开发潜力,注重内容和形式创新,加快文化资源向文化产业转换,加快文化作品向文化商品转化,形成整体发展的竞争优势,提高文化产业软实力。

  (三)因地制宜,分区域建立特色产业集群。

  各地区要因地制宜,不断借鉴先进省市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经验,根据自身独特的资源禀赋和文化产业发展基础,以“培育市场主体,营造发展环境,突出产业特色,塑造文化品牌”为基本思路,创建鲜明主题、树立新颖的特色民族文化品牌,积极打造清远市文化产业分区域产业集群。一是做好文化产业重大项目建设规划,充分发挥其支撑、带动和辐射作用,加强政策引导,扩大对外开放,通过招商引资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着力打造产业集聚度较高的特色文化产业集聚区。二是突出特色,整合优势资源,积极发展基础较好、优势较大的文化产业领域,依托长隆旅游打造都市文化旅游产业带,依托大学城打造当代美术创意产业基地,依托商圈规划打造时尚品牌文化中心。

(四)政策引领,不断提升文化保障能力。 

进一步深刻领会十八大、十九大提出的加强文化建设的重大意义,切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清远文化建设的相关政策,结合市情加快出台和完善文化产业发展的各项措施,加强各级政府在推进文化产业发展中的导向和综合协调作用。通过搭平台、作纽带,穿针引线做好政策引导和服务,不断加大对新兴文化产业的扶持和支持力度。引导文化资金向贫困地区倾斜,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制定文化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修订文化类各专业职称评价标准,完善人才评价体系,继续实施“文化名家”、“青年优才”、“紧缺人才”、“戏曲后备人才”等计划,加快培育一支高素质的文化人才队伍,为推动全市文化政策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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