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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前三季度清远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7.6%

时间:2019-10-22 01:04:15 来源:市统计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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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前三季度,清远市房地产开发投资继续回落,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速保持高位增长,企业到位资金回落较大。

一、房地产开发投资继续回落

前三季度,清远市新建房地产开发投资310.24亿元,同比增长7.6%,增幅比上半年回落1.3个百分点。其中商品住宅开发投资248.13亿元,占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额的比重为80%,同比增长8.5%,增幅比上半年回落6.6个百分点;土地购置费53.9亿元,同比增长20.7%,增幅比上半年回落15.3个百分点。

二、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速保持高位增长

前三季度,清远商品房销售面积508.6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1%,增幅比上半年回落2个百分点;销售额414.08亿元,同比增长11%,增幅比上半年回落5.7个百分点。其中,商品住宅销售面积456.8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1.6%,增幅比上半年回落2个百分点;销售额376.65亿元,同比增长10.4%,增幅比上半年回落5.8个百分点。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回落较大

前三季度,清远房地产开发企业实际到位资金613.25亿元,同比增长19.6%,增幅比上半年回落8.4个百分点。其中国内贷款104.16亿元,同比增长97%,增幅比上半年回落7.5个百分点;自筹资金119.74亿元,同比下降9.1%,降幅比上半年扩大9.5个百分点;定金及预收款213.31亿元,同比增长9.2%,增幅比上半年回落9个百分点;个人按揭贷款170.99亿元,同比增长38.3%,增幅比上半年提高5.8个百分点;其他到位资金5.05亿元,同比下降44.5%,降幅比上半年扩大59.5个百分点。

  

附注 

1.主要指标解释

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完成投资:指报告期内完成的全部用于房屋建设工程、土地开发工程的投资额以及公益性建筑和土地购置费等的投资。该指标是按照形象进度原则统计累计数据。

商品房销售面积:指报告期内出售新建商品房屋的合同总面积(即双方签署的正式买卖合同中所确认的建筑面积)。该指标是累计数据。

商品房销售额:指报告期内出售新建商品房屋的合同总价款(即双方签署的正式买卖合同中所确认的合同总价)。该指标与商品房销售面积同口径,也是累计数据。

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到位资金: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报告期内实际可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各种货币资金及来源渠道。具体细分为国内贷款、利用外资、自筹资金和其他资金。该指标是累计数据。

2.统计范围

纳入统计上报数据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法人单位。

3.调查方式

按月(1月份除外)进行全面调查。

4.增长速度计算

本文中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速度为名义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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