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7月,清远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小幅回升,商品房销售面积平稳增长,企业到位资金较为充足。
一、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小幅回升
1-7月,清远房地产开发投资235.65亿元,同比增长12.5%,增幅比上半年提高3.5个百分点。其中商品住宅开发投资189.09亿元,占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额的比重为80.2%,同比增长17.8%,增幅比上半年提高2.7个百分点;土地购置费39.82亿元,同比增长32.1%,增幅比上半年回落3.8个百分点。
二、商品房销售面积平稳增长
1-7月,清远商品房销售面积389.7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3.7%,增幅比上半年提高0.7个百分点;销售额320.06亿元,同比增长15.5个百分点,增幅比上半年回落1.2个百分点。其中,商品住宅销售面积350.8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4.1%,增幅比上半年提高0.5个百分点;销售额292.29亿元,同比增长15.4%,增幅比上半年回落0.8个百分点。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较为充足
1-7月,清远房地产开发企业实际到位资金501.48亿元,同比增长28.4%,增幅比上半年提高0.3个百分点。其中国内贷款97.58亿元,同比增长109%,增幅比上半年提高4.5个百分点;自筹资金96.53亿元,同比下降3.7%,降幅比上半年扩大4个百分点;定金及预收款172.96亿元,同比增长19.3%,增幅比上半年提高1.1个百分点;个人按揭贷款127.30亿元,同比增长36.7%,增幅比上半年提高4.3个百分点;其他到位资金7.11亿元,同比增长23.6%,增幅比上半年提高8.6个百分点。
附注 :
1.主要指标解释
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完成投资:指报告期内完成的全部用于房屋建设工程、土地开发工程的投资额以及公益性建筑和土地购置费等的投资。该指标是按照形象进度原则统计累计数据。
商品房销售面积:指报告期内出售新建商品房屋的合同总面积(即双方签署的正式买卖合同中所确认的建筑面积)。该指标是累计数据。
商品房销售额:指报告期内出售新建商品房屋的合同总价款(即双方签署的正式买卖合同中所确认的合同总价)。该指标与商品房销售面积同口径,也是累计数据。
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到位资金: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报告期内实际可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各种货币资金及来源渠道。具体细分为国内贷款、利用外资、自筹资金和其他资金。该指标是累计数据。
2.统计范围
纳入统计上报数据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法人单位。
3.调查方式
按月(1月份除外)进行全面调查。
4.增长速度计算
本文中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速度为名义增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