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清远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0.79亿元,同比增长3.9%,比去年同期提高5.9个百分点。其中,限额以上企业实现零售额30.36亿,同比增长1.3%。
一、限上餐饮收入较快增长
1-2月,全市限额以上商品零售实现零售额27.85亿元,同比增长0.1%;限额以上餐饮收入实现零售额2.52亿元,同比增长16%。
二、粮油食品类零售额持续增长
1-2月,全市限上粮油食品类商品零售额2.06亿元,同比增长6.5%。
三、汽车市场消费缓慢回升
1-2月,限额以上汽车类商品零售额7.25亿元,同比增长3.5%,比去年同期提高40.1个百分点。
四、石油及制品类零售额负向拉动
1-2月,限额以上单位石油及制品类商品零售额13.79亿元,同比下降0.6%。
附注
1.指标解释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企业(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企业(单位)进行抽样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