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水利局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清远市水利局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抽查计划 名称 |
抽查任务 名称 |
抽查类型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范围 |
完成时限 |
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1 |
对用水单位、个人擅自将自建设施供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的行政检查 |
不定向 |
对用水单位、个人擅自将自建设施供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的行政检查 |
用水单位、个人 |
2021年11月底前 |
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2 |
对河道采砂的监管 |
不定向 |
1.是否按规定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 2.是否按照批准的范围、作业方式等实施 |
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的单位/个人 |
2021年11月底前 |
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3 |
对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非防洪建设项目的行政检查 |
不定向 |
1.是否按规定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或者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未经审查批准开工建设 2.防洪工程设施是否未经验收即将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3.是否按照许可要求实施建设 4.是否将施工安排告知河道主管机关 |
建设单位、个人 |
2021年11月底前 |
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4 |
对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行政检查 |
不定向 |
1.直管水利工程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安全责任 2.直管水利工程施工单位安全责任 |
直管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勘察(测)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设监理单位及其他与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 |
2021年11月底前 |
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5 |
对水利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行政检查 |
不定向 |
是否按照有关规定使用水利施工图设计文件; 是否有其他违反规定行为 |
水利施工图设计文件 |
2021年11月底前 |
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6 |
对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建设项目的行政检查 |
不定向 |
检查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或者不按照批准要求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 |
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单位、个人 |
2021年11月底前 |
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7 |
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的行政检查 |
不定向 |
是否符合资质等级标准; 是否有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等级证书》的行为; 是否存在转包、违规分包; 是否按照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检测; 是否按照规定在质量检测报告上签字盖章,质量检测报告是否真实; 仪器设备的运行、检定和校准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 |
2021年11月底前 |
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8 |
对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检查 |
不定向 |
1.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 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3.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 4.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5.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6.招标人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 7.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8.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不按法律法规发布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的 9.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发售是否符合规定 10.项目审批、核准部门是否依法审批、核准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 11.是否提交书面报告 12.是否及时报告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 13.资质资格、信用奖惩、项目审批和违法违规处罚等信息是否上网公开 14.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 1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 16.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 17.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18.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
进行招标投标单位 |
2021年11月底前 |
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9 |
对已批复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行政检查 |
不定向 |
工程是否按批复的初步设计文件实施 |
水工程建设单位 |
2021年11月底前 |
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10 |
对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检查 |
不定向 |
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或不按照批准要求在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 |
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 |
2021年11月底前 |
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11 |
对单位/个人取用水行为的行政检查 |
不定向 |
1.是否许可,是否按许可要求取水 2.是否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者设施 3.申请人是否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或者取水许可证 4.是否拒不执行审批机关作出的取水量限制决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取水权 5.是否不按照规定报送年度取水情况;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者弄虚作假;退水水质达不到规定要求 6.是否安装计量设施;计量设施是否合格或者运行正常;安装的取水计量设施是否正常使用,或者是否擅自拆除、更换取水计量设施 7.是否伪造、涂改、冒用取水申请批准文件、取水许可证 8.是否擅自停止使用节水设施的;擅自停止使用取水计量设施的;不按规定提供取水、退水计量数据 |
被许可人 |
2021年11月底前 |
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12 |
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检查 |
不定向 |
1. 生产建设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编报(变更)水土保持方案 2.生产建设项目是否按照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流失防治责任 3.生产建设项目是否违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规定 |
生产建设单位/个人 |
2021年11月底前 |
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13(联合抽查) |
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联合检查 |
不定向 |
1. 生产建设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编报(变更)水土保持方案 2.生产建设项目是否按照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流失防治责任 3.生产建设项目是否违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规定 |
对生产建设单位/个人开展不少于1次跨部门联合抽查 |
2021年11月底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