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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近两年市本级房建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6-07 15:01:45 来源:中国政府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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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国市监反垄断〔202073号)《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精神,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六部门关于开展招标投标领域政策措施抽查的通知》(粤市监〔202125号)、《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六部门关于开展招标投标领域政策措施抽查的通知》(清市监联〔202116号)文件要求,我局决定自202164日起在近两年市本级房建市政工程项目范围内开展招标文件“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就相关工作情况通知如下:

一、抽查范围

本次抽查的范围为自201951日至2021531日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招标的市本级房建市政工程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共84个,包含施工、设计、监理、材料设备采购标段招标。

二、抽查内容

主要抽查是否违反涉及招标投标的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及相关政策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问题:

(一)违法限制投标人经营资质(范围)、所有制形式或组织形式、资产规模、营业利税等财务指标的,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将特定行政区域、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或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采用某种特定表述或者明确记载某个特定经营范围细项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的。

(二)直接或通过财政支出与本地财政贡献挂钩等方式间接要求投标人在本地注册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的。

(三)直接或通过财政支出与本地财政贡献挂钩、外地与本地产值互换、外地产值留存本地、外地企业承包后强制分包给本地企业等方式间接要求等方式,限定中标工程全部或部分由本地企业提供服务的。

(四)将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在国家已明令取消资质资格的领域,将其他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的。

(五)对按规定可以采用“多证合一”电子证照,要求必须提供纸质证照的。

(六)限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只能以现金形式提交的。

三、抽查方式

本次抽查将以在线抽查及实地抽查相结合方式开展,通过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采取不低于10%抽查比例随机方式抽取被检查对象(详见附件1),随机方式选派检查人员,并及时公开检查结果。

四、抽查时间

时间:63日至613

五、有关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认真整改。

2、受检项目的相关主体单位应做好此次检查的配合工作。20195月至201912月期间在旧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布招标公告的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需于6912:00前将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公告等材料发送到以下邮箱备查:qyzjjjzscglk@163.com

3、对抽查发现的问题,将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处理,同时予以诚信档案扣分。

4、检查组成员在检查中,应当严明纪律,做到廉洁自律,依法行政。


附件:抽查项目台账(抽取对象名单)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64


(联系方式:梁汉锋 0763-337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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