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1年11月开展了招标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根据《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信息管理办法》“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运用要体现‘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原则”、“根据住建行业企业的信用等级,实行差别化监督管理”等监管要求,对87个正在开展招投标活动和结束招标活动不足两年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按“代理机构信用等级高抽查比例低、信用等级低抽查比例高”的差异化抽查原则,按总体4%抽查比例随机抽取了5个项目进行执法检查。检查时未发现相关项目存在违法行为,但检查亦发现个别项目存在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不及时、投标保证金退还不及时等问题。对上述存在问题的项目,我局已责令其限期改正。现将检查情况和检查结果予以公告。
附件: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领域双随机执法检查情况汇总表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