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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4-26 17:23:38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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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自然资测管发〔2022〕2号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各测绘资质单位: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测绘〔2022〕303号)要求,我局计划组织开展2022年度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广东省测绘条例》《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办法》《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和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等。

  二、检查对象

  (一)市级检查对象:经随机抽查的清远市乙级测绘资质单位,由市自然资源局于2022年9月30日前组织完成。市级检查重点为近两年承接联合测绘业务的测绘单位。

  (二)县级检查对象:近两年在本地开展测绘业务的外来测绘资质单位(注册地不在清远市),不与上级检查对象重复。其中,要重点加强对外省来清测绘资质单位的测绘成果质量和测绘活动的检查。

  三、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包含测绘资质单位测绘项目成果质量情况、资质条件符合性情况,并同步开展测绘安全生产监督工作。主要包括:

  (一)测绘项目成果质量情况,抽取被检单位完成的测绘项目进行成果质量检查。

  (二)测绘资质条件符合性情况。对照资质系统对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以及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和管理制度情况、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情况、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情况等资质信息情况开展事后监管。

  (三)结合测绘安全生产要求同步开展测绘安全生产监督工作。重点对被抽查测绘资质单位落实测绘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接受属地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包括:一是建立健全测绘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二是开展测绘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及向属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上报情况;三是参加主管部门及自行组织的测绘安全生产培训情况;四是自行开展测绘安全生产检查及接受主管部门测绘安全生产抽查情况;五是测绘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情况。

  四、有关要求

  (一)测绘监督检查要认真遵守防疫要求,改进方式方法,注重突出重点,不搞面面俱到,不影响被检单位的正常运营。非成果类检查采用被检单位自查和监督检查人员复查、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完成;成果类的检验由监督检查人员现场实施完成。实地检查应提前通知被检单位,告知具体检查要求。

  (二)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切实履行测绘监管职责,摸清本地区外来测绘单位生产经营情况并参照市局做法组织开展本级测绘质量监督管理随机抽查,9月30日前将监督检查工作情况书面报送市自然资源局(含监督检查结果汇总)。


  附件:清远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方案.doc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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