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民事〔2022〕9号
清远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殡仪馆
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
各殡仪馆:
为了加强对全市殡仪馆的监督管理,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7〕468号)和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清府办〔2019〕22号)文件精神,我局开展2022年殡仪馆双随机抽查工作。为确保此次双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
具体抽查工作由我局社会事务科组织实施。通过抽签方式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抽查对象为清远市辖区内所有的殡仪馆。具体名单见附件1、附件2。
二、抽查的内容
(一)是否违反价格管理规定和公平自愿原则,擅自设立或拆分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价格欺诈、强制消费、诱导消费或只收费不服务,提供服务不签订规范、完整、清晰的服务合同(协议);
(二)是否履行向丧属告知殡葬基本服务免费政策,并予以减免;
(三)是否未认真执行“六公开”制度,未在显著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减免政策、举报电话、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承诺和服务规范;
(四)是否存在限制或采取增收附加费等方式变相限制丧属使用自带骨灰盒、花圈等文明殡葬用品;
(五)是否存在不严格落实遗体处置规范要求,遗体运输、遗体交接、证件查验、遗体查验、火化确认、骨灰交接等环节工作要求执行不到位;
(六)是否存在未按要求实行一具遗体一份档案管理,遗体火化档案资料不完整、不准确、不齐全等。
三、抽查步骤
(一)实施检查。8月31日前,我局执法人员将对抽查对象开展现场检查,检查方式为听取抽查对象的基本情况介绍、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和实地查看等,检查结束后,向受检殡仪馆反馈有关情况。
(二)结果公布。检查结束后形成“双随机”抽查情况通报,通过清远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并通报受检殡仪馆。
(三)依法查处。如抽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清远市民政局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四、其他事项
(一)检查对象如认为随机抽取的检查人员中存在依法回避情况的,应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清远市民政局提出,由清远市民政局审核后按程序递补执法检查人员。
(二)请各殡仪馆根据抽查事项认真做好准备,配合开展抽查工作。联系人:潘文艳,联系电话:0763-3372321。
清远市民政局
2022年8月5日
附件1
双随机抽查名单
附件2
双随机抽查执法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