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查单位 | 抽查计划名称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 类型 | 抽查事项 | 抽查数量 | 抽查对象范围 | 抽取日期 |
清远市民政局 | 市民政局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 工作计划1 | 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社会组织管理科) | 不定向 | 1.对市级社会团体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2.对市级民办非企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 按5%的比例对辖区内的社会组织开展抽查。 | 市本级登记设立的社会组织 | 2023年3月至8月 |
市民政局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 工作计划2 | 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 | 定向 | 面向市级备案的养老机构对环境、设备设施、运营管理、服务安全等情况进行检查。 | 1 | 市级备案的养老机构 | 2023年5月至9月 | |
市民政局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 工作计划3 | 经营性公墓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社会事务科) | 定向 | 1.是否存在违反规定预售活人墓的行为;2.是否存在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行为;3.是否存在销售棺材等土葬用品的行为;4.是否存在反价格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收费,实施价格欺诈、诱导消费的行为;5.是否在明显位置公开收费标准及收费项目,并标明监督举报电话。 | 2 | 市本级经营性公墓 | 2023年4月至9月 | |
市民政局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4 | 慈善信托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 | 定向 | 对市级慈善组织开展的慈善信托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 1 | 市级登记的慈善信托 | 2023年6月至9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