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城区、清新区、连州市、阳山县民政局:
为加强和规范养老机构监督管理,更好保障老年人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清远市民政局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清远市卫生健康局 清远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印发<清远市推进养老机构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清远市推进涉企“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就开展2024年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暨涉企“综合查一次”联合检查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4年11月28日-12月3日。
二、抽查对象
通过“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在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6家备案养老机构(见附件1)。
三、抽查人员
市民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局通过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随机抽取8名执法检查人员,市消防救援支队派出执法检查人员。(见附件2)
四、抽查内容
对照养老机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见附件3),重点就养老机构的法人登记和备案情况、建筑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特种设备使用、服务质量安全、资金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安全生产、从业人员、虐老欺老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现象开展监督检查。
五、抽查方式
(一)查阅资料。现场查阅检查对象运营资质、备案事项、信息公开、规章制度、台账档案等文件资料。
(二)实地检查。现场检查养老机构相关资料,制作检查笔录,如实记录检查情况,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对象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在场工作人员签字或者盖章;无法取得签字或者盖章的,检查人员应当注明原因。
六、检查对象需准备材料
(一)养老机构登记(备案)相关资料;
(二)各项规章制度;
(三)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建筑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情况相关资料;
(五)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六)其他与检查有关的资料。
七、检查结果运用
(一)强化结果公示。自抽查检查结果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依法向社会公示抽查检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二)依法处置抽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对抽查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要求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整改的,依法列为重点监管对象,给予增加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对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的,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八、其他事项
(一)联合检查所需车辆由清远市民政局统一安排,产生的住宿费用按标准在原单位报销。
(二)检查对象要高度重视,认真配合,及时、准确、全面地提供所需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附件:1.监督检查对象名单
2.随机抽查执法人员名单
3.清远市养老机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现场检查表
清远市民政局
2024年11月27日
附件1
监督检查对象名单
附件2
随机抽查执法人员名单
附件3
清远市养老机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现场检查表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