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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 通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

时间:2019-01-02 09:20:34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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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7日上午,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并公布两起典型案例。

  “涉案人数29人,涉及45起违法犯罪事实,全案侦查卷宗达254册,视听资料2053盘,一审判决书666页……”就在发布会的前一天,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周有德等29人涉黑案进行一审宣判,主犯周有德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今年以来,清远两级法院聚焦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等群众反映最强烈的10类黑恶势力犯罪,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审结涉黑涉恶案件20件,依法判处被告人266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25人,重刑率达47%。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综合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等多种手段,对黑恶犯罪分子判处财产刑累计人民币1062.81万元,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坚决打掉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审结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2件。

  “庭审,是刑事审判的关键和重要环节。在案件审理中,全市法院不仅注重严办案、快办案、办铁案,而且注重与各部门的沟通协作。”市中级法院扫黑办负责人表示,“为提高办案效率,我们联合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黑涉恶案件衔接工作办法》。”

  该办法共20条,对案件衔接、认定标准、疑难问题研判、信息通报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进一步强化侦办、捕诉、审判衔接工作,加强了全市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提高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质量和效率。

  市政协委员、广东大观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建华建议,应及时向涉“保护伞”案件相关人员的单位发出司法建议,及时警醒该单位防微杜渐,根绝“保护伞”的滋生土壤。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紧紧围绕明年“深挖根治”的阶段性目标要求,保持对黑恶势力的严打高压态势,紧盯重大黑恶势力不放,紧盯重大涉黑涉恶“保护伞”不放,紧盯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不放,严惩危害清远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涉黑恶犯罪,为清远全力打造粤东西北地区“融湾”的先行市、全省乡村振兴发展的示范区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6名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电视台、报纸等媒体记者受邀参加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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