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市自然资源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近期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以下简称“两违”)整治典型案例。
据悉,我市在今年上半年“两违”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坚持不懈,自7月22日至8月6日以来,通过复耕复绿、恢复土地原状等手段整改违法用地共181宗,涉及土地面积共1080.74亩。在拆除违法建设方面,2021年7月,全市共治理违法建设约32万平方米,今年前7个月,全市累计治理违法建设约124万平方米。
目前,清远对新增“两违”问题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整改一起,并加快消化存量“两违”问题,针对2013年以来的违法用地进行分类治理、建立台账、逐宗销号。
市自然资源局介绍,“两违”整治实行措施中,主要实行“零增长”管控。通过加强巡查管控,加大执法力度。通过全市各基层自然资源部门把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同时,落实市委政法委网格化巡查要求,制定网格员培训视频,以最简单明了的内容指导网格员落实自然资源巡查事项,从源头上杜绝“两违”产生,力争实现“零增长”目标。
在“零增长”管控同时,市自然资源局接下来还将继续落实“三查”和联合惩戒机制。“三查”是指在查处“两违”违法案件中,“两违”执法部门要依法依规严格开展执法查处工作,在违法案件查处中一查违法用地和地上违法建构筑物,二查违法当事人,三查属地监管人和违法案件关联人。
各级自然资源部门今后将不再为应取得但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项目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以容缺或告知承诺等方式给予办理建设用地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相关手续,严禁需进行规划验线而未验线的建设工程开工建设。
2020年11月,陈某违法占用清新区石潭镇旧圩村委会耕地270平方米建设住宅,已建成三层房屋810平方米,屋内已装修好,外墙未装修。当月,石潭镇自然资源所向当事人下达了《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和《责令整改通知书》,当事人并未停止违法行为。今年7月27日,石潭镇政府对陈某建筑物组织实施拆除工作,目前,被违法占用的土地已复耕。
面对日益增多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市自然资源局在会上表示,将探索利用人工智能、5G视频监控、无人机航拍等技术手段,提高“两违”执法工作的时效性、精准性和系统性。并结合历年土地卫片违法用地数据和城管部门掌握的违法建筑数据为清单,继续摸清全市“两违”问题底数,建立问题台帐,落实查处整改措施,采取拆除、没收、罚款、补办手续等措施,倒排工期,逐步把存量问题整治销号。
市自然资源局提醒,群众在办理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建设房屋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进行建设。擅自兴建的违法建设,应及时停止施工,配合行政执法人员做好调查工作,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经济损失,防止经济损失扩大。对已造成乱占耕地建房事实的村民,应全力配合政府落实整改,对拒不整改的由相关执法部门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