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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办侵权假冒案件936件!清远市召开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4-12-05 17:31:58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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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5日,清远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2024年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新闻发布会,邀请清远电视台、清远日报、南方日报清远记者站等省、市主流媒体参加,让社会充分了解清远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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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会上,市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通报了2024年以来全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情况。2024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6650人次,查处侵权假冒案件936宗,涉案金额2.8亿元。全市无因侵权假冒行为直接导致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公共卫生事件、动物疫情、社会群体性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影响市场稳定的突发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或重大刑事案件的发生,有力维护了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和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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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的主要做法和成效为:

    一是推动部门协同,提升打击侵权假冒合力。市市场监管局发挥“双打”办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健全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规则及机制,构建全链条保护格局。紧扣打击侵权假冒新形势,印发《2024年清远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统筹各地各部门突出问题导向,加强重点领域治理。市市场监管局与市公安局修订完善《打击知识产权、食品药品以及产品质量违法犯罪执法协作工作制度》,与检察院联合积极推进《关于加强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与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衔接工作的意见(试行)》落实,推进“两法衔接”和多方协作,切实提升打击侵权假冒合力。

    二是抓好专项治理,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农村局、清远海关、市市场监管局等成员单位大力开展“剑网”“龙腾”“秋风”“净网”“铁拳”等专项行动。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区域重拳出击,今年以来,共办理打击侵权假冒案件936件,其中,查处商标专利行政案件99件、侵权盗版案件20件、农资案件12件,清远海关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扣留措施20批次,扣留侵权货物2.96万件。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部门在清城、清新等地查获多宗侵权假冒国际知名品牌皮具、箱包、化妆品、机油大要案。市市场监管局突出食品药品、电动自行车、燃气具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治理,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098件、药品违法案件458件、质量违法案件179件。

    三是强化司法保护,严惩犯罪维护公平正义。全市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昆仑2024”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共立案侦办犯罪案件27件,抓获犯罪嫌疑人98人。全市检察机关聚焦创新驱动发展,受理审查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类犯罪19件27人,受理审查起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类犯罪11件14人,有力保护创新发展动力。全市法院持续保持依法高压严打的工作态势,受理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刑事案件27件,审结31件56人,其中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0人,并处罚金1500万元至4万元不等,审理的卢某某等假冒注册商标案入选广东高院知识产权刑事典型案例。

    四是强化协同共治,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指导经营主体开展自查自纠,强化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自我监督、自我管理。建立健全诚信经营、依法经营承诺制度,综合运用座谈、约谈、督查等方式提升经营主体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假冒意识。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公众号,向社会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同时利用宣传日、执法下乡、进企业、进社区等机会,采取以案说法、派发宣传礼品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发动社会媒体积极参与宣传,进一步提高公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6月,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开展“保护知识产权 打击侵权假冒”2024年侵权假冒伪劣商品统一集中销毁行动,销毁20.5吨侵权假冒商品,充分宣示了惩戒违法犯罪行为的坚定决心。

    发布会强调,持续推动保护知识产权和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是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激发创新创造活力,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

    下一步,全市各级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部署安排,在四个“强化”上下功夫,推动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取得实效,助力清远高质量发展。一是强化工作部署,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围绕民生、安全与发展主题,完善打击侵权假冒机制建设,强化统筹协调,抓重点强实效,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持续提升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水平。二是强化行政执法,推进重点领域整治。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商品、重点市场,重点加强互联网领域、农业和农村市场、食品药品领域、重点消费品整治治理,强化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侵权假冒行为,持续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三是强化司法保护,加大刑事打击力度。公安部门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重拳出击,强力震慑;检察院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加强对侵权假冒重点案件办理;法院持续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审判“三合一”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大惩治力度,持续有效遏制侵权假冒违法犯罪行为。四是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围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知识产权宣传周、质量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全方位报道工作进展和取得成效。强化宣传效果,普及识假辨假知识,曝光典型案例,主动回应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关切,维护好广大群众的权益,持续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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