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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2019年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自评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1-08 16:25:25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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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府办函〔2019〕149号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

2019年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

自评方案的通知


清远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清远市2019年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自评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26日

(联系人:陈诗汉、郑嘉亮,联系电话:3380691)

清远市2019年度政府网站与

政务新媒体自评方案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我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服务水平,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9年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评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333号)要求,现就我市2019年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自评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一、自评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评促改、以评促用、评建结合和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科学评价各地、各部门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运维保障、应用传播和创新发展水平,引导各地、各部门将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打造成更加全面的政务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加快建设整体联动、利企便民、人民满意的网上政府。

二、自评对象

自评对象包括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及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共41个。分三类进行自评:

第一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共8个。

第二类:承担对外服务职能的市直单位(频道栏目及政务新媒体),共27个。

第三类:不承担对外服务职能的市直单位(频道栏目及政务新媒体),共6个。

自评对象名称见附件1。

三、自评内容

(一)单项否决。政府网站、频道栏目与政务新媒体主要针对是否存在安全和泄密事故等严重问题以及无法访问、内容不更新、互动回应差、服务不实用和监管不到位等情况进行自评。

(二)扣分指标。主要针对政府网站、频道栏目的健康情况、政务公开、办事服务、互动交流、功能设计和监管保障等情况进行自评。

1.健康情况。主要对网站常态化监管和问题整改情况(以季度抽查结果为依据)进行自评。

2.政务公开。主要对网站概况信息、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动态要闻、政策文件、政策解读、解读比例、解读关联、数据发布、年度报表、重点领域和其他栏目等建设运维情况进行自评。

3.办事服务。主要对网站事项公开、在线申请、办事统计、办事指南、内容准确和表格样表等情况进行自评。

4.互动交流。主要对网站信息提交、留言公开、办理答复、知识库、在线访谈和征集调查等开展情况进行自评。

5.功能设计。主要对网站域名名称、网站标识、可用性、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站内搜索、一号登录、页面标签和兼容性等工作情况进行自评。

6.监管保障。主要考评各地各部门通报整改、年度报表、机制保障、自行评议等监管工作情况。

(三)加分指标。主要考核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功能设计、办事服务、互动交流以及优秀案例等情况。

自评指标及评分细则见附件2。

四、自评程序

(一)自查自评。2020年1月6日至1月20日(初定),自评对象按照自评指标,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并在清远市政府网站监管平台中在线填报自评信息。

(二)年终考评。2020年1月下旬-2月中旬,市政府办公室完成对自评对象的综合采样、交叉验证、汇总分析等工作,形成考评结果,撰写考评报告。

(三)结果复核。2020年2月下旬,市政府办公室将初步考评结果反馈各自评对象。自评对象对考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市政府办公室提出复核申请,市政府办公室按程序进行复核。

(五)结果公布。考评结果报市政府审定后通报并向社会公布。考评结果实行分类排名,并根据考评分数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不合格四个等次。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以自评为抓手,以利企便民、人民满意为导向,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不断提升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服务水平。

(二)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开展自查自评,严格按照自评指标逐项进行客观、真实、准确、全面的评价。对自查工作隐瞒事实或上报信息不准确的,将予以扣分;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和问责。申请复核内容与自评报告不一致的,一律不予受理。

(三)自评工作人员要增强责任意识,严肃工作纪律,保证自评过程公平、公正、透明,保证考评结果真实、客观、准确。

附件:1.2019年度清远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自评对象

2.2019年度清远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自评指标及评分细则

附件1

2019年度清远市政府网站与

政务新媒体自评对象

第一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共8个;

第二类:承担对外服务职能的单位(频道栏目及政务新媒体),共27个:

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金融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林业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第三类:不承担对外服务职能的单位(频道栏目及政务新媒体),共6个:

清远高新区管委会、市国资委、市医保局、市信访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市史志办公室。


  

附件2

2019年度清远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自评指标及评分细则

指标说明

本指标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为单项否决指标,适用于各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市直各单位频道栏目及政务新媒体;第二部分为政府网站扣分指标,适用于各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第三部分为频道栏目扣分指标,适用于市直各单位频道栏目;第四部分为加分指标,适用于各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市直各单位频道栏目及政务新媒体。扣分指标分值为100分,加分指标分值为25分。扣分指标采用倒扣制,指标对应的分值扣完为止。

对政府网站检查时,如网站出现单项否决指标中的任意一种情形,即判定为不合格,不再对其他指标进行评分。如网站不存在单项否决问题,则对扣分指标进行评分,如评分结果低于60分,判定为不合格;高于75分,则进入加分指标评分环节,最后得分为第二、四部分得分之和。其中,采用扣分方式评分的,单项指标扣分之和不超过本项指标总分值。

对频道栏目检查时,如频道栏目出现单项否决指标中的任意一种情形,即判定为不合格,不再对其他指标进行评分。如频道栏目不存在单项否决问题,则对扣分指标进行评分,如评分结果低于60分,判定为不合格;高于75分,则进入加分指标评分环节,最后得分为第三、四部分得分之和。其中,采用扣分方式评分的,单项指标扣分之和不超过本项指标总分值。

对政务新媒体检查时,如政务新媒体出现单项否决指标中的任意一种情形,则判定为不合格。


 

一、单项否决指标

检查对象

指标

评分细则

政府网站

与频道栏目

安全、泄密事故等严重问题

1.出现严重表述错误。

2.泄露国家秘密。

3.发布或链接反动、暴力、色情等内容。

4.对安全攻击(如页面被挂马、内容被篡改等)没有及时有效处置造成严重安全事故(仅考评政府网站)。

5.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伪造发稿日期等)。

6.因网站、频道栏目建设管理工作不当引发严重负面舆情。

上述情况出现任意一种,即单项否决。

站点无法访问

监测1周,每天间隔性访问20次以上,超过(含)15秒网站仍打不开的次数累计占比超过(含)5%,即单项否决(仅考评政府网站)。

首页不更新

监测2周,首页无信息更新的,即单项否决。

(注:稿件发布页未注明发布时间的视为不更新,下同。)

栏目不更新

1.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的动态、要闻类栏目,以及监测时间点前6个月内的通知公告、政策文件类一级栏目,累计超过(含)5个未更新。

2.应更新但长期未更新的栏目数量超过(含)10个。

3.空白栏目数量超过(含)5个。

上述情况出现任意一种,即单项否决。

互动回应差

1.未提供网上有效咨询建议渠道(网上信访、纪检举报等专门渠道除外)。

2.监测时间点前1年内,对网民留言应及时答复处理的政务咨询类栏目(在线访谈、调查征集、网上信访、纪检举报类栏目除外)存在超过3个月未回应有效留言的现象。(频道栏目不检查该项指标)

上述情况出现任意一种,即单项否决。

服务不实用

1.未提供办事服务。

2.办事指南重点要素类别(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机构、收费标准、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缺失4类及以上的事项数量超过(含)5个。

3.事项总数不足5个的,每个事项办事指南重点要素类别(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机构、收费标准、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均缺失4类及以上。

上述情况出现任意一种,即单项否决。

(注:不承担对外服务职能的单位不检查该项指标。)

政府网站

与频道栏目

监管不到位

1.在国办、省府办开展的抽查中,政府网站、频道栏目和信息公开目录因出现严重表述错误或因其他原因被判断为不及格,超过(含)2次。

2.在市府办开展的抽查中,政府网站、频道栏目和信息公开目录出现严重表述错误或因其他原因被判断为不及格,超过(含)3次。

3.在政府网站管理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上述情况出现任意一种,即单项否决。

政务新媒体(年度考评以季度检查结果为依据)

安全、泄密事故等严重问题

1.出现严重表述错误。

2.泄露国家秘密。

3.发布或链接反动、暴力、色情等内容。

4.因发布内容不当引发严重负面舆情。

上述情况出现任意一种,即单项否决。

内容不更新

1.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无更新。

2.移动客户端(APP)无法下载或使用,发生“僵尸”、“睡眠”情况。

互动回应差

1.未提供有效互动功能。

2.存在购买“粉丝”、强制要求群众点赞等弄虚作假行为。

上述情况出现任意一种,即单项否决。


监管不到位

1.在国办、省府办和市府办开展的抽查中,本地区政务新媒体因出现严重表述错误被判定为不合格超过(含)2个。

2.在国办、省府办和市府办开展的抽查中,本地区政务新媒体因其他原因被判定为不合格超过(含)5个。

3.在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上述情况出现任意一种,即单项否决。

(注:市直单位不检查该项指标。)

二、政府网站扣分指标(10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分细则

分值

健康情况

(15分)

常态化监管

参照国办普查评分要求(国办发〔2015〕15号),以及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国办秘函〔2019〕19号)要求,每季度对网站健康情况进行检查,根据季度检查扣分情况按比重扣分。

15

问题整改

未在1周内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每发现一个,扣2分。

政务公开(25分)

概况信息

1.未开设概况信息类栏目的,扣2分。

2.概况信息更新不及时或不准确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2

机构职能

1.未开设机构职能类栏目的,扣2分。

2.机构职能信息不准确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领导信息

1.未开设领导信息类栏目的,扣2分。

2.领导姓名、简历等信息缺失或不准确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动态要闻

1.未开设动态要闻类栏目的,扣1分。

2.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未更新的,扣1分。

2

政策文件

1.未开设政策文件类栏目的,扣1分。

2.监测时间点前6个月内政策文件类一级栏目未更新的,扣1分。

2

政策解读

1.未开设政策解读类栏目的,扣2分。

2.监测时间点前6个月内政策解读类一级栏目未更新的,扣2分。

2

解读比例

随机抽查网站已发布的4个以本地区政府(办)名义印发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被解读的文件数量每少一个,扣0.5分。

(注:不足4个的则检查全部文件。)

2

解读关联

随机抽查网站已发布的4个解读稿:未与被解读的政策文件相关联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该政策文件未与被抽查解读稿相关联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

(注:不足4个的则检查全部解读稿。)

2

数据发布

1.未开设数据发布类栏目的,扣2分。

2.每发现一个栏目应更新未更新的,扣1分。

3.未通过图表图解等可视化方式展现和解读数据的,扣1分。

2

年度报表

1.本地区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晚于1月31日在本网站首页发布的,扣2分。

2.每年3月31日前在本地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发布信息公开年报,未及时发布年报,或者年报内容不准确,不规范扣2分。

1

重点领域

根据粤办函〔2016〕474号要求,规范设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每发现一个领域未公开或建设不规范、应更新未更新的,扣1分。

6

其他栏目

1.其他栏目存在空白的,每发现一个,扣1分。

2.其他栏目存在应更新未更新的,每发现一个,扣1分。

(注:因空白、应更新未更新等原因已按其他指标扣分的,本指标项下不重复扣分。)

4

办事服务

(15分)

事项公开

未对办事服务事项集中分类展示的,扣1分。

1

在线申请

1.未提供在线注册功能或提供注册功能但用户(含异地用户)无法注册的,扣2分。

2.注册用户无法在线办事的,扣2分。

2

办事统计

1.未公开办事统计数据的,扣2分。

2.监测时间点前1个月内未更新的,扣1分;3个月内未更新的,扣2分。

2

办事指南

随机抽查5个办事服务事项:

1.事项无办事指南的,每发现一个,扣3分;

2.提供办事指南,但重点要素类别(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机构、收费标准、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缺失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

3.办理材料格式要求不明确的(如未说明原件/复印件、纸质版/电子版、份数等),每发现一个存在该问题的事项,扣1分;

4.存在表述含糊不清的情形(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材料”等表述),每发现一个存在该问题的事项,扣2分;

5.办事指南中提到的政策文件仅有名称、未说明具体内容的,每发现一个存在该问题的事项,扣0.5分。

(注:不足5个的则检查全部事项。)

5

内容准确

随机抽查3个办事指南,信息(如咨询电话、投诉电话等)存在错误,或与实际办事要求不一致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注:不足3个的则检查全部指南。)

3

表格样表

随机抽查2个办事指南,要求办事人提供申请表、申请书等表单但未提供规范表格获取渠道的,每发现一个存在该问题的办事指南,扣1分。

2

互动交流

(15分)

信息提交

存在网民(含异地用户)无法使用网站互动交流功能提交信息问题的,扣1分。

1

留言公开

1.咨询建言类栏目(网上信访、纪检举报等专门渠道除外)对所有网民留言都未公开的,扣4分。

2.随机抽查5条已公开的网民留言,未公开留言时间、答复时间、答复单位、答复内容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3.监测时间点前2个月内未更新的,扣2分。

(注:不足5条的则检查全部留言。)

4

办理答复

模拟用户进行2次简单常见问题咨询:

1.未在5个工作日内收到网上答复意见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2.答复内容质量不高,有推诿、敷衍等现象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2

知识库

1.未编制常见问题知识库的,扣2分。

2.未按照业务进行合理分类的,扣1分。

2

在线访谈

1.未提供在线访谈渠道的,扣3分。

2.2019年开展活动未超过(含)3次的,扣2分。

3.未通过文字、图片或音视频等多种形式发布访谈内容的,扣1分。

3

调查征集

1.未提供在线调查征集渠道(不含电子邮件形式)的,扣3分。

2.2019年开展活动未超过(含)6次的,扣2分。

2.2019年开展的调查征集活动未公开反馈结果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3

功能设计

(10分)

域名名称

1.域名不符合规范的,扣1分。

2.网站未以本地区名称命名的,扣0.5分。

3.网站名称未在全站页面头部区域显著展示的,扣0.5分。

2

网站标识

未在全站页面底部功能区清晰列明党政机关网站标识、网站标识码、ICP备案编号、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网站主办单位、联系方式的,每缺一项,扣0.2分。

1

可用性

1.首页上的链接(包括图片、附件、外部链接等)打不开或错误的,每发现一处,扣0.2分;如首页仅为网站栏目导航入口,则检查所有二级页面上的链接。

2.其他页面上的链接(包括图片、附件、外部链接等)打不开或错误的,每发现一处,扣0.1分。

1

“我为政府网站找错”

1.未在首页底部功能区规范添加“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入口的,扣2分。

2.未在其他页面底部功能区规范添加“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入口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

2

1.网民留言存在超过2个工作日未办结的,每发现一条,扣0.5分。

2.网民留言存在答复内容质量不高,有推诿、敷衍等现象的,每发现一条,扣0.5分。

站内搜索

1.未提供全站站内搜索功能或功能不可用的,扣1分。

2.随机选取4条网站已发布的信息或服务的标题进行测试,在搜索结果第一页无法找到该内容的,每条扣0.5分。

3.未对搜索结果进行分类展现的(如按照政策文件、办事指南等进行分类),扣1分。

1

一号登录

注册用户在各个功能板块(网上信访、纪检举报等专门渠道除外)无法一号登录的,扣1分。

1

页面标签

1.随机抽查5个内容页面,无站点标签或内容标签的,每个扣0.1分。

2.随机抽查5个栏目页面,无站点标签或栏目标签的,每个扣0.1分。

1

兼容性

使用主流浏览器访问网站,不能正常显示页面内容的,每类扣0.5分。

1

监管保障

(20分)

通报整改

1.在国办、省府办开展的抽查中,政府网站因出现严重表述错误或因其他原因被判断为不及格,每发现一次,扣4分。

2.在市府办开展的抽查中,本地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目录出现严重表述错误或因其他原因被判断为不及格,每发现一次,扣2分。

3.如本地区存在不合格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自通报公开之日起1周内未对问题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每发现一个,扣2分。

(注:以上3项可重复扣分,已按“健康情况”指标扣分的,本指标项下不重复扣分。)

8

年度报表

本地区政府网站监管年度报表晚于1月31日在政府门户首页发布的,扣2分。

2

机制保障

1.没有明确的机构和人员负责政府网站工作的,扣2分。

2.没有完善的制度体系的,扣2分。

3.没有明确的经费支持的,扣2分。

4.未组织开展本地区2019年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培训的,扣2分。

(注:自行评议报告中,通过会议纪要、制度文件等材料证明,未提交佐证材料的,此项不得分。)

8

自行评议

1.未及时提交网站自评报告的,此项不得分。

2.内容不完整准确,网址和指标不对应,每发现一次扣20%,扣完为止。

2

三、频道栏目扣分指标(10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分细则

分值

健康情况

(15分)

常态化监管

参照国办普查评分要求(国办发〔2015〕15号),以及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国办秘函〔2019〕19号)要求,每季度对频道栏目健康情况进行检查,根据季度检查扣分情况按比重扣分。

15

问题整改

未在1周内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每发现一个,扣2分。

政务公开(25分)

机构职能

1.未开设机构职能类栏目的,扣4分。

2.机构职能信息不准确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5

领导信息

1.未开设领导信息类栏目的,扣4分。

2.领导姓名、简历等信息缺失或不准确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动态要闻

1.未开设动态要闻类栏目的,扣2分。

2.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未更新的,扣1分。

2

政策文件

1.未开设政策文件类栏目的,扣2分。

2.监测时间点前6个月内政策文件类一级栏目未更新的,扣1分。

2

重点领域

1.根据粤办函〔2016〕474号要求,规范设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每发现一个重点领域未公开或建设不规范,扣4分。

2.每发现一个重点领域栏目应更新未更新的,扣2分。

(备注:无重点领域分工的市直单位将此项权重平均分解至政务公开指标中。)

8

其他栏目

1.其他栏目存在空白的,每发现一个,扣4分。

2.其他栏目存在应更新未更新的,每发现一个,扣2分。

8

办事服务

(10分)

事项公开

未对办事服务事项集中分类展示的,扣1分。

1

在线申请

1.未提供在线注册功能或提供注册功能但用户(含异地用户)无法注册的,扣1分。

2.注册用户无法在线办事的,扣1分。

1

办事指南

随机抽查5个办事服务事项:

1.事项无办事指南的,每发现一个,扣3分;

2.提供办事指南,但重点要素类别(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机构、收费标准、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缺失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

3.办理材料格式要求不明确的(如未说明原件/复印件、纸质版/电子版、份数等),每发现一个存在该问题的事项,扣1分;

4.存在表述含糊不清的情形(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材料”等表述),每发现一个存在该问题的事项,扣2分;

5.办事指南中提到的政策文件仅有名称、未说明具体内容的,每发现一个存在该问题的事项,扣0.5分。

(注:不足5个的则检查全部事项。)

6

内容准确

随机抽查2个办事指南,信息(如咨询电话、投诉电话等)存在错误,或与实际办事要求不一致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

(注:不足2个的则检查全部指南。)

1

表格样表

随机抽查2个办事指南,要求办事人提供申请表、申请书等表单但未提供规范表格获取渠道的,每发现一个存在该问题的办事指南,扣0.5分。

1

(备注:不承担对外服务职能的单位将此部门权重平均分解至政务公开指标中)

互动交流

(15分)

信息提交

存在网民(含异地用户)无法使用频道栏目互动交流功能提交信息问题的,扣1分。

1

办理答复

模拟用户进行2次简单常见问题咨询:

1.未在5个工作日内收到网上答复意见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2.答复内容质量不高,有推诿、敷衍等现象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5

调查征集

2019年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展的调查征集活动未公开反馈结果的,每发现一次,扣3分。

9

功能设计

(15分)

频道名称

1.频道栏目未以本地区本部门名称命名的,扣0.5分。

2.频道栏目名称未在全站页面头部区域显著展示的,扣0.5分。

1

可用性

1.频道栏目首页上的链接(包括图片、附件、外部链接等)打不开或错误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

2.其他页面上的链接(包括图片、附件、外部链接等)打不开或错误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10

“我为政府网站找错”

1.网民留言存在超过2个工作日未办结的,每发现一条,扣0.5分。

2.网民留言存在答复内容质量不高,有推诿、敷衍等现象的,每发现一条,扣0.5分。

2

页面标签

1.随机抽查5个内容页面,无站点标签或内容标签的,每个扣0.2分。

2.随机抽查5个栏目页面,无站点标签或栏目标签的,每个扣0.2分。

2

监管保障

(20分)

通报整改

1.在国办、省府办开展的抽查中,市政府门户网站因本单位频道栏目出现严重表述错误或因其他原因被判断为不及格,每发现一次,扣4分。

2.在市府办开展的抽查中,本单位频道栏目出现严重表述错误或因其他原因被判断为不及格,每发现一次,扣2分。

(注:以上3项可重复扣分,已按“健康情况”指标扣分的,本指标项下不重复扣分。)

8

机制保障

1.没有明确的机构或人员负责频道栏目运维更新工作的,扣5分。

2.没有完善的制度体系的,扣5分。

(注:自行评议报告中,通过会议纪要、制度文件等材料证明,未提交佐证材料的,此项不得分。)

10

自行评议

1.未及时提交自评报告的,此项不得分。

2.内容不完整准确,网址和指标不对应,每发现一次扣20%,扣完为止。

2

四、加分指标(25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分细则

分值

内容保障

(10分)

贡献采纳

向市政府门户网站提供政策解读/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信息/数据发布/数据开放并得到采纳的,加分:

1.提供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方式之一的原创政策解读信息被市政府门户网站采用,每次得1分,最高不超过3分(文字类每次得0.5分,最高不超过1分);

2.政策解读与解读材料相互关联/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或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得2分;

3.本单位领导2019年参加在线访谈或新闻发布会被市政府门户网站采用的,每次得1分,最高不超过2分;

4.提供图表形式的原创数据发布信息/对发布的数据进行多种形式的解读,每次得1分,最高不超过3分;

10

功能设计

(3分)

平台对接

县级政府门户网站的公开、办事、互动等功能与县级融媒体平台对接,提供内容、延伸发布取得较好效果的,加3分。

3

办事服务

(3分)

服务功能

1.提供服务评价功能的,加1分。

2.公布服务评价结果的,加1分。

2

服务内容

针对重点服务事项,整合相关资源,细化办理对象、条件、流程等,提供专题或集成服务。提供1项及以上的,加1分。

1

互动交流

(4分)

实时互动

模拟用户进行1次简单常见问题咨询:咨询后一个工作日内答复且内容准确的,加2分;提供实时智能答问功能且内容准确的,加1分。

3

留言答复

市府办转办的网民给省长留言,能够按时处理且得到网民正面评价的,每发现一个,加1分。

1

优秀案例

(5分)

上级表彰

府网站、频道栏目与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创新发展、传播推广等方面工作受到本地区、本部门主要领导同志或市/省级以上单位表彰的,加2.5/5分。

5

(注:以上加分项请在自行评议报告中,通过上传相关材料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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