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进一步做好超强台风“山竹”
安全防范工作的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超强台风“山竹”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安办明电〔2018〕2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9月11日全市防御台风会商会精神一并贯彻落实,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有效防范遏制灾害性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附件: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超强
台风“山竹”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清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9月1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各县(市、区)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