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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关于将防汛II级应急响应提升为Ⅰ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时间:2022-06-21 21:37:32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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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防〔2022〕13号


各县(市、区)三防指挥部,市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
        根据气象水文部门预报,北江流域水位继续上涨,北江干流将出现超百年一遇洪峰流量,我市防汛形势异常严峻。根据《清远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市三防指挥部决定于6月21日21时将防汛II级应急响应提升为Ⅰ级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生效期间,请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按照职责分工和预案规定,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巡堤防守,紧急调用各方资源力量投入抗洪抢险。重点地区要果断采取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的一项或多项必要措施,全力以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清远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202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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