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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关于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时间:2024-04-18 15:13:48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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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经会商研判,18日-22日,我市大部分地区将出现暴雨局部大暴雨降雨过程,并有8级到11级雷雨大风、局地冰雹等强对流天气;辖区内各河流将会出现明显涨水,部分河段会出现超警洪水。

  根据《清远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决定于2024年4月18日14时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请各地各部门加强值班值守,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各级三防责任人立即上岗就位,适时启动本地区本部门应急响应,做好各项防御工作。

  应急响应生效期间,请各地三防指挥部和各成员单位,每天上午9时前、16时前将防御工作情况和受灾情况通过粤政易邮箱发送至清远市应急指挥中心值班室或市三防办,联系电话:3385012(值班室)、3786705 (市三防办)。



清远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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