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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关于将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提升为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时间:2024-04-20 09:00:58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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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三防指挥部,市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

   4月19日08时到20日08时,全市各地均下了暴雨到大暴 雨局部特大暴雨,根据会商研判20到21日,我市仍有大暴雨到特大暴雨降雨过程,根据《清远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市三防指挥部决定于4月20日8时将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提升为Ⅲ级应急响应。

  请各地三防指挥部和各成员单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 持续强化会商研判和监测预报预警,及时提升应急响应等级, 全力以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请每天9时、16时前继续将防御工作情况和受灾情况书面报告通过粤政易邮箱发送至值班室(清远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中心值班室),联系电话:3385012(值班室)、3786705(业务科室)。 



清远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2024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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