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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关于将防汛Ⅲ级应急响应提升为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时间:2024-04-20 19:10:40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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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三防指挥部,市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

  经研判,4月21日到22日我市强降水持续且呈加强趋势,强降水落区高度重叠,北江干流可能出现五十年一遇洪水,致灾风险极高。根据《清远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市三防指挥部决定于4月20日19时将防汛Ⅲ级应急响应提升为Ⅱ级应急响应。请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按照职责分工和预案规定,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判灾害风险,及时提升应急响应等级,加强江河洪水、山洪、地质灾害和城乡内涝防御工作,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应急响应生效期间,请各地三防指挥部和各成员单位,每天9时、16时前继续将防御工作情况和受灾情况书面报至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中心,联系电话:3385012(值班室)、3786705 (三防办)。



清远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2024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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