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民政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根据《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和《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特种设备日常监督检查重点的通知》(粤市监特设〔2019〕896号)精神,我局拟定了《2020年度清远市特种设备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拟定了《清远市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抽查目录》(附件1)、《清远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单位抽查目录》(附件2)和《清远市重点监督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抽查目录》(附件3)。其中,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全市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检验检测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抽取部分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使用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并负责对全市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进行年度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及下设市场监管所负责对本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各单位日常监督检查结合“双随机”的规定按《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及其他安全技术规范实施。
专此报告。
附件:1.清远市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抽查目录
2.清远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单位抽查目录
3.清远市重点监督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抽查目录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