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城区人民政府:
4月17日13点30分,位于你区龙塘镇的清远市绿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清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通知》(清安〔2019〕24号),现对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实行挂牌督办。该起事故4月29日才录入国家安全生产综合统计直报系统,事故调查须查明事故迟报或瞒报问题。
请你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抓紧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等规定的要求,认真落实督办的事项。事故调查报告在规定期限内以你区安委会文件报市安委办审核,经市安委办审核后再由区政府批复结案。同时,请你区针对事故暴露的突出问题,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治理,有效防范同类事故发生。
此函。
清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