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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对清城区“5·11”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挂牌督办的函

时间:2023-05-11 17:19:36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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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安办函〔2023〕22号


清城区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1日16时许,你区石角镇石岐村某建材厂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清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通知》(清安〔2019〕24号),现对这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实行挂牌督办。

  请你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抓紧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等规定的要求,认真落实督办的事项。请区行业主管部门约谈事故企业,落实事故隐患整改,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事故调查报告在规定期限内以你区安委会文件报清远市安委办审核,经市安委办审核后再由区政府批复结案。

  此函。



清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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