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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工矿商贸生产安全事故多发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9-05-15 16:27:41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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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安办201952



清远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工矿商贸

生产安全事故多发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4月6日至5月12日,全市共发生工矿商贸安全生产事故6起,共造成7人死亡。现将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4月6日,清城区怡升(清远)制衣有限公司3名机电维修人员进行货梯维修作业时,1名维修人员不慎坠楼,事故造成1人当场死亡。

4月7日,清城区石角镇回岐村委会乘龙造船厂附近水域,惠华航8118号货船船头发生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

4月18日,清城区源潭镇东坑村委会莲湖工业园广东精美特种型材有限公司,1名工人在成品车间成品铝材包装作业时,堆叠的铝材发生坍塌致人被压,事故造成1人死亡。

4月18日,英德市英红镇广东中天创展球铁有限公司二车间进行吊装十几吨沙盖作业时,吊装人员未发现下方钢槽有1名工人正在作业,沙盖挤压导致1人当场死亡。

5月8日,连州新南昊反背冲石英矿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矿山坍塌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5月12日,在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清远市亿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名工人被正在作业的挖掘机后座撞击跌倒,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事故的接连发生,并且发生在全市持续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暴露出一些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还不到位,风险防控措施尚未落实到位;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投入欠账较大,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现象突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够。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工矿商贸安全专项整治,有效遏制类似事故发生,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深入推进工矿商贸安全专项整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清远市“7+2”九类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持续加强工矿商贸专项整治。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分析事故暴露出专项整治推进不够深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等问题,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专项整治方案,提高排查整治针对性,紧盯近期发生过事故、安全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突出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重要设备设施,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二、加强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管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督促辖区和行业内的工矿商贸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结合近年的典型事故,督促辖区和行业所属企业全面检查企业现有标准、规范以及管理制度的可操作性;要结合近期事故特点,进一步梳理、完善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作业现场的风险管控,加大对作业人员安全技能的培训,有针对性的开展应急处置演练,强化风险应对意识,提升作业人员应急处置能力。

三、加强事故隐患整治督查。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事故隐患整治的督导检查,要及时总结前段时间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情况,规范管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认真梳理问题隐患突出的重点企业。对事故易发多发、存在违规违法生产、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要进行反复检查;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实时监控,挂牌督办,确保隐患彻底消除,有效防止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对隐患未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拒不整改的企业要严肃查处、追究责任,倒逼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四、严肃认真开展事故调查。上述事故发生地区要认真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问责追责相关规定,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全面开展责任倒查和追究事故责任。要认真总结事故教训,负责任地提出事故防范措施并监督落实到位,坚决防范同类事故发生。

 

 

      清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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