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清远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市部分撤回建设用地批准文件1宗,为清远市清城区2020年度第十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现将该宗用地批准文件撤回范围信息进行公告(详见附件)。
附件:1.清远市失效和撤回用地批准文件清单.xlsx
2.附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