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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市教育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时间:2022-09-01 17:25:29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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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八届清远市委第二轮巡察工作部署,2022年8月23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市教育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议深入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及市委要求,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动员会上,市委第六巡察组组长冯建珍作了动员讲话,并通报了巡察任务、总体安排。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玉兰主持会议并作表态讲话。会前,市委第六巡察组组长冯建珍主持召开与市教育局领导班子的见面沟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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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委第六巡察组副组长张雪凡、马远驰,市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主任刘梦琪、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组长龙光艺,以及市委第六巡察组、市委宣传部的有关同志出席会议。市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科室、市直属有关院校的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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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冯建珍组长深刻阐述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详细介绍了此次巡察的任务目标、工作安排、方式方法,同时对开展好巡察清远市教育局党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提高站位,主动接受政治体检。要深刻认识巡察工作重大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政治自觉,保持政治定力和清醒头脑,推动党组织不断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推动政治生态风清气正。二是要积极配合,共同完成巡察任务。要统筹好各项工作,尤其是在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况下,要妥善安排好各项工作。同时,要积极配合好巡察组工作,及时提供巡察组所需要的相关材料。三是要强化担当,切实抓好整改。要以巡察为契机,强化责任担当,自觉担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巡察前自查的问题,即知即改;对巡察中指出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立行立改;对巡察后反馈的问题,真改实改、全面整改,齐心协力完成好巡察任务,确保第二轮巡察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四是相互监督,严守巡察纪律。在巡察过程中,被巡察党组织不得隐瞒或故意向巡察组提供虚假情况;不得拒绝或以各种不正当的理由拖延向巡察组提供相关文件材料;不得指使、强令有关单位或个人干扰、阻挠巡察工作,或者诬告、陷害他人;不得对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进行打击、报复、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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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玉兰在代表市教育局党组作表态发言时表示,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要本着对党、对人民、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把自觉接受巡察作为提高党性修养、完善自我的一次政治洗礼,坚决服从巡察工作安排,全方位、无条件地配合巡察工作,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规定,诚恳地接受监督,实事求是地汇报工作,及时准确地提供资料,客观真实地反映问题,做到“讲成绩不拔高”“讲差距不护短”“讲问题不遮掩”,让巡察组充分了解掌握市教育局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从严治党、业务工作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清远市各项教育工作做得更实、更好。

  市委第六巡察组将在市教育局工作3个月左右(2022年8月23至11月中旬)。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0763-3367109;专门联系信箱设在:1.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20号市教育局办公楼大门口右侧;2.市机关办公楼4号楼(清远市人民二路市政务服务中心)门口。巡察组接听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7:30。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广东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市委第六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教育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市教育局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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