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我市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的监督管理,保障中小学生安全健康成长,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在2019年《清远市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基础上进行重新修订,形成了《清远市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5月24日—6月24日。
公众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意见:
信函请寄: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20号清远市教育局办公室;
电子邮件:qyjyj_bgs@gdqy.gov.cn;联系人:蓝老师,联系电话:0763-3361303。
附件:清远市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清远市教育局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