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广东晋莨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复合膜袋1198吨、商品零售包装袋998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0年7月2日至2020年7月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广清产业园广州路1号企业服务中心613,邮编:511500
联系电话:0763-697975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晋莨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复合膜袋1198吨、商品零售包装袋998吨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晋莨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清远市石角镇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中心坐标:N23°29'54.31",E112°59'26.21") |
环评机构: | 广东熙霖节能环保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总用地面积13358.4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8758.97平方米,共建设1栋8层厂房、2栋6层生产车间和1间1层门卫室。预计年加工生产复合膜袋1198吨、商品零售包装袋998吨,拟招聘员工120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建设单位于2019年7月22日报备了《广东晋莨科技有限公司广清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201944180200000503,备案内容:建设标准厂房3栋,其中A栋7.5层高,B栋、C栋6层高,用地面积13358.45平方米,总基地面积662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9000平方米。故本环评不再分析施工期的环境影响问题。 二、运营期 1、废气 本项目的主要大气污染源是印刷、复合、熟化、吹膜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RCO燃天然气产生的燃烧废气、厨房油烟废气和发电机尾气。项目拟将C栋印刷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印刷废气先经减风增浓节能干燥机干燥,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密闭收集后引至一套蓄热式催化燃烧装置(RCO)处理后经35米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总VOCs和甲苯有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第Ⅱ时段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外总VOCs和甲苯无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项目拟将C栋复合、熟化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复合废气先经减风增浓干燥机干燥,产生的有机废气与熟化废气一起经密闭收集后引至一套蓄热式催化燃烧装置(RCO)处理后经3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总VOCs有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第Ⅱ时段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外总VOCs无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项目B栋吹膜、印刷、熟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密闭收集后引至同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35m高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外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总VOCs、甲苯有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第Ⅱ时段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外总VOCs、甲苯无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燃烧废气经收集后引至楼顶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排风管引至楼顶高空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排放标准。备用发电机废气通过专用烟道引至发电机所在构筑物楼顶排放,备用发电机废气中SO2、NO2、烟尘的排放浓度均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因此,项目废气在落实上述治理设施的情况下,污染物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主要水污染源为员工生活污水和冷却水。厨房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池、一般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与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较严值要求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乐排河;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水量。因此,项目废水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3、噪声 项目通过采取优化布局、高噪声设备合理布置、消声、减震等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其对周围环境的不良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中转物和危险废物。项目员工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生产过程产生的原料罐经收集后交由原供应商回收利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交由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废抹布、印刷机清洗废液、废机油、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分类收集后交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综上所述,项目固体废弃物经采取相关的措施后,可以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和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直接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