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8 10:09:0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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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广东传琪饰品有限公司年产树脂仿真珍珠30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0年8月18日至2020年8月2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广清产业园广州路1号企业服务中心613,邮编:511500
联系电话:0763-697975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传琪饰品有限公司年产树脂仿真珍珠30吨新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传琪饰品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广州(清远)产业园智汇路3楼A区(中心坐标:北纬23.496634°,东经112.983642°) |
环评机构: | 佛山市甲云飞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为新建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为1500平方米,建筑面积3948平方米。主要从事树脂仿真珍珠的生产,年产树脂仿真珍珠30吨。员工人数20人,年工作日300天,每天工作1班,每班8h(8:00-12:00,13:30-17:30);项目不提供食宿。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租赁现有厂房,其他附属设施已经建成,项目仅将设备搬入、安装即可,主要环境影响是设备搬运、安装的噪声,属于短期影响,设备调试完成后,施工期的影响也随之结束。施工期环境影响很小。 二、运营期 1、废气 项目的工艺废气主要来自于打磨、破碎、熔融注模、冷却成型、镀膜、上底膜、固化、调漆、浸漆、烘烤和造型等多个工序。按污染因子分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总VOCs和臭气浓度。其中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布袋脉冲除尘器处理,最后从25米高排气筒G1达标排放。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造型车间的总VOCs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管道进入有机废气收集净化设备A(UV光解+活性炭)进行处理,达标后从25m高的排气筒G2排放。造型车间、底膜车间、调漆房、浸漆房、烤房和固化车间产生的总VOCs以整室收集的方式收集,收集后进入有机废气收集净化设备B(水喷淋+UV光解+活性炭)中进行处理,最后通过25m高的排气筒G3达标排放。 经计算,项目的颗粒物排放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的排放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和表9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总VOCs的排放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 814-2010)第Ⅱ时段标准要求及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臭气浓度的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新扩改建)及表2(排气筒高度25m)的臭气浓度标准值。因此,项目废气在落实上述治理设施的情况下,污染物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可以接受。 2、废水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水磨废水经气浮处理后循环回用;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喷淋废水定期更换,交有处理能力的单位运走处理。项目才产生的生产废水均被有效处理,总体上没有生产废水外排。项目外排污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项目在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内,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清远市恒源环保有限公司(广清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较严值后经园区管网进入清远市恒源环保有限公司(广清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最后尾水达标排入乐排河。因此,项目废水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3、噪声 项目通过对噪声源采取消声、减震等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其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项目员工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生产过程产生的次品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空水性物料桶、空水晶胶桶、未粘有涂料的废棉板、包装废弃物、气浮机污泥和截留的粉尘在分类收集后外售给回收单位处理;含油废抹布、手套、废机油、废油罐、油性物料桶、粘有涂料的废棉板、废竹签、废UV灯管、废活性炭、喷淋废水分类收集后妥善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综上所述,项目固体废弃物经采取相关的措施后,可以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和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直接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