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4-23 13:02:1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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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广清产业园新塘组团市政道路工程(广州路北延线)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1年4月23日至2021年4月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广清产业园广州路1号企业服务中心613,邮编:511500
联系电话:0763-697975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清产业园新塘组团市政道路工程(广州路北延线) |
建设单位: | 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
建设地点: |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广清产业园园区内(中心坐标:E112°59′08.36″,N23°29′52.87″) |
环评机构: | 广东森信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租用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智汇路5号骏达科技有限公司厂区1号楼二层、三层进行生产,租用骏达公司已有宿舍楼6号楼第五层作员工宿舍,总租用面积共3112㎡。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2°51'08.69"、北纬23°39'44.19",建成后拥有一间103.8㎡的实验室,生产区生产规模为年产洗发露40吨、沐浴露40吨、洗面奶30吨、面霜15吨、精华液20吨、啫喱膏10吨、卸妆水14吨、爽肤水10吨、BB霜0.5吨、粉状面膜10吨、保湿乳10吨、护发精油0.5吨,合计年产200吨日化品。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1)废水:项目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降尘洒水,不外排。 (2)废气:施工场地采取帆布覆盖及洒水降尘等措施治理施工扬尘;施工机械采用清净燃料,运输过程中避让人群集中的敏感点,施工机械废气及运输路线沿线车辆尾气采取自然扩散为主;沥青烟治理主要在沥青路面铺设过程应严格注意控制沥青的温度及摊铺速度,避免产生过多的沥青烟;经上述治理措施处理后,项目施工期各类废气可达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及道路附近居民点产生的环境影响可控。 (3)声环境:通过合理调配施工时间,选用先进的施工设备,必要时采取移动声屏障措施,同时加强施工期的日常监测和管理;治理后,项目施工噪声可达标排放。 (4)固废:废弃土石方暂存临时堆渣场,调运至建设规划部门指定地点存放或用于其他建设单位借方,综合利用;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营运期: (1)废水:项目不涉及废水产生,道路雨水经雨水系统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对周边水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气:道路采取禁止尾气污染物超标排放机动车通行,同时加强管理,合理规划设计,保证机动车行驶快捷等措施治理道路车辆行驶尾气,降低对道路两侧大气环境的影响。 (3)声环境:通过绿化带、减速带及设置禁鸣标志等措施治理道路车辆行驶噪声,治理后,道路两侧可满足声环境质量功能要求。 (4)固废:道路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5)环境风险: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