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6-23 17:00:0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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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清远110千伏清城区绿能环保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06-24至2022-06-30(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511500
联系电话:0763-337804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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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110千伏清城区绿能环保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 |
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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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 |
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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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镇、英德市黎溪镇;地理坐标(东经113度20分7.970秒,北纬23度50分23.090秒);终点(东经113度16分20.730秒,北纬23度55分26.170秒) |
环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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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核工业辐射测试防护院(四川省核应急技术支持中心) |
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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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范围涉及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镇、英德市黎溪镇等,起点清城区绿能环保发电站位于清城区飞来峡镇天堂山国营林场,终点110kV黎溪站位于清远市英德市黎溪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10kV线路工程和间隔扩建:新建110kV架空输电线路至110kV黎溪站,线路长约13.1千米;利用110kV黎溪站现有用地扩建一个110kV出线间隔。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生态环境:施工期间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临时道路、牵张场区等临时设施,塔基施工完成后对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运营期完善和维护输电线路沿线绿化植被,完善生态减缓、补充和修复措施。
(二)大气环境:输电线施工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为塔基基面开挖等施工作业产生的施工扬尘,但输电线路工程量小,施工点分散、跨距长、时间短,在采取及时洒水降尘等措施后,对沿线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基本不会产生明显不良影响。施工结束后即进行空地硬化和覆盖,恢复植被,减少裸露地面面积。
(三)水环境:本项目施工污水主要来自于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及少量施工废水。依托现有站址的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站址前期建设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依托站址场地内的绿化、喷洒降尘等,不外排;租住附近村庄或城镇的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由居住地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作工地洒水等。
(四)声环境: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建造施工围墙等。运营期合理选择导线、金具及绝缘子等电气设备、设施,对运行噪声源强予以控制。确保项目沿线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功能区限值要求。
(五)固体废物:施工土石方、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施工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统一处理。施工建筑垃圾中的旧杆塔及废旧线路、金具由建设单位回收利用,其他建筑垃圾外运至政府指定的合法消纳场进行消纳处理。
(六)电磁环境:合理选择导线、金具及绝缘子等电气设备、设施,减少设备产生的工频电磁场强度。确保项目沿线工频电磁场强度、磁感应强度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限值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