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18 15:46:1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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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清远220千伏广清园输变电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8日至2022年10月24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广清产业园广州路1号企业服务中心713,邮编:511500
联系电话:0763-697975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清远220千伏广清园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 |
建设地点: | 站址位于清远市石角镇塘基管理区古井村附近,线路位于清远市石角镇广 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 ,站址中心坐标: 23°30'49.2901"N,112°59'08.2481"E |
环评机构: | 四川省核工业辐射测试防护院(四川省核应急技术支持中心) |
项目概况: | 新建 220kV 广清园变电站,采用户内 GIS、主变户外布置,本期新建#2、#3 主变 压器,容量 2×240MVA,无功补偿装置 2×5×8016kvar 电容器,220kV 出线 4 回,110kV 出线 4 回。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生态环境:施工期,严格控制开挖量及开挖范围,施工期间不得在各类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临时道路、牵张场区等临时设施,塔基施工完成后对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落实生态保护措施。 (2)大气环境:施工扬尘主要来自于站址、塔基和电缆线路土建施工的土方挖掘,建筑装修材料的 运输装卸,施工现场内车辆行驶的道路扬尘等。变电站施工时通过对裸露面洒水、临时堆放场加盖篷布等措施,工程施工产生的扬 尘对施工区空气环境的影响满足相关要求。输电线路工程量小,施工点分散、跨距长、时间短,在采取及时洒水降尘等措施后,对沿线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基本不会产生明显不良影响。施工结束后即进行空地硬化和覆盖,恢复植被,减少裸露地面面积。 (3)水环境:本项目施工污水主要包括施工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由依托居住地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纳入当地排水系统排放;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禁止随意向河流排放。 (4)声环境: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建造施工围墙等,确保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功能区限值要求。运营期合理选择导线、金具及绝缘子等电气设备、设施,对运行噪声源强予以控制。 (5)固废: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基础开挖、槽盒沟道开挖施工产生的废弃土石方、施工过程中 产生的建筑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原有架空线路拆除产生的杆塔组件等废弃物。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并由城市管理部门集中清运处理;原有线路拆除 产生的废弃组件等应有建设单位集中回收处理,并对线路拆除后的裸露施工面恢复原有 地貌,并进行植被恢复;产生的生活垃圾应集中至指定地点,并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 处理。 (6)环境风险: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