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 > 环境保护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关于清远旺角港口发展有限公司旺角码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告

时间:2023-07-05 16:50:27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字体: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清环审〔2023〕15号:清远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清远旺角港口发展有限公司旺角码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pdf

清环审
202315

2023
6
27

清远旺角港口发展有限公司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九十号区飞水清新港内下方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内向清远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0763-3378042     邮编:511500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