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2-12 17:57:55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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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清远市纳格汽车零件制造有限公司塑胶电镀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12-13至2023-12-19(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511500
联系电话:0763-337804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清远市纳格汽车零件制造有限公司塑胶电镀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建设单位: | 清远市纳格汽车零件制造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龙湾工业区龙湾电镀定点基地A9地块的清远市清新区正华工业投资有限公司自编A1栋厂房的首层 |
环评机构: | 广州匠睿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拟对纳格公司现有厂区内仅剩的一条塑胶电镀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将原有环形挂镀式生产线整体停产淘汰,更换为一条采用“无铬粗化+三价铬电镀”龙门挂镀式新型塑胶电镀生产线。在本次技改前后,纳格公司全厂的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厂址所在建筑、用地(用房)性质、加工对象、劳动定员和工作制度等情况均不变。技改后项目的拟加工对象仍为以塑料汽车零部件为主的各类塑胶工件不变,年拟加工量共约为658.53万件,电镀镀种主要包括铜、镍、铬等,预计外层电镀面积规模共约为20万m²/a,总电镀面积规模共约为100万m²/a。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大气:废气主要包括塑胶工件表面处理加工过程产生的酸碱废气和少量含铬废气、有机废气等。项目产生的硫酸雾、氯化氢、氨气、铬酸雾、氟化物、TVOC、碱雾等废气收集后通过2座二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处理后通过29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厂界无组织硫酸雾、HCl、氟化物、铬酸雾、氨气、VOCs满足相应标准浓度限值要求。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二)地表水:项目工业废水(含初期雨水)采用分类分质收集,排入电镀定点基地废水处理中心进行处理,部分回用于本项目各生产环节,回用率不低于60%,剩余的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到清新区太平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 (三)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电镀生产线、循环泵、鼓风机、空压机等设备。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基础进行减振防噪处理;对噪声污染大的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吸声等综合降噪措施。此外,还采取加强设备的使用和日常维护管理等措施进一步降低对项目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有废不合格产品与普通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体废物,废滤芯/片及滤渣、化学品废包装材料、废反渗透膜、电解退镀槽渣、设备维修产生的废含油抹布/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以及生活垃圾。废不合格产品与普通废包装材料交由有相应处理处置能力的机构转运处置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相应类别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转运处置。生活垃圾经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五)地下水及土壤:项目采取分区防控,设置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通过源头、过程防控、跟踪监测等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土壤环境。 |
公众参与情况: | 该项目报告书编制阶段采取网络公示、报纸公示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