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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远110千伏广清输变电工程(重大变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公告

时间:2024-04-07 17:24:07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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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清环广清审〔2024〕12号关于清远110千伏广清输变电工程(重大变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清环广清审〔2024〕12号

2024年4月2日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

清远市石角镇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内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清远市广清产业园广州路1号企业服务中心706,邮编:511500,联系电话:0763-6979758,传真:0763-6979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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