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19 08:52:1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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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清远市清新区思俊塑料助剂有限公司年产1800吨异辛酸盐系列产品生产车间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08-20至2024-08-26(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511500
联系电话:0763-337804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清远市清新区思俊塑料助剂有限公司年产1800吨异辛酸盐系列产品生产车间技术改造项目 |
建设单位: | 清远市清新区思俊塑料助剂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矮车村委会“革命岗” |
环评机构: | 广东汇恒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拆除厂区原有工程的相关生产设备,取消其原有工程氯化石蜡、盐酸、漂水产品生产,依托现有生产厂房内新增配套反应釜、勾兑釜、澄清釜、蒸发釜及水相处理釜等异辛酸盐系列产品生产线设备,改建后年产1800吨异辛酸盐系列产品和副产品硫酸钠409.428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地表水:改建后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产生量,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措施经“三级化粪池” 预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旱作标准后用于附近村庄的玉米、薯类等旱地作物的浇灌用水,不外排。 二、废气:投料产生的粉尘(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锅炉采用轻质柴油为燃料,燃油锅炉采取低氮燃烧技术,其燃烧废气通过“碱液喷淋”处理后,其燃烧废气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异辛酸盐生产工艺废气、分装、设备清洗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干式过滤+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处理后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满足《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中“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生产过程中产生少量恶臭气味,以臭气浓度表征,采取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要求。 三、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车间设备等运作时的噪声。在通过对生产车间的合理布局,并对机械进行了消声、减振、隔声等工程措施以及距离的衰减后,项目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对项目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可以接受。 四、固体废物: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包装桶、废包装袋、废饱和活性炭及含油废液等危险废物;蒸汽锅炉软化水制备中产生的废树脂、蒸发结晶残留固体盐渣等一般固体废物和办公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每天清运、一般工业固废交由相关单位回收、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五、土壤及地下水:项目采取合理划分防渗区域,并采取严格防渗措施。通过源头、过程防控、加强管理等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土壤环境。 六:环境风险:厂区的主要环境风险有原料、产品、固废泄漏对大气、地表水、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产生次生污染物(CO等),次生或伴生的消防废水的影响,厂区设有事故应急池及应急罐,以满足火灾、爆炸产生的消防废水、事故废水的控制要求。 |
公众参与情况: | 该项目报告书编制阶段采取网络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示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