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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清产业园管理委员会拟对清远市领尚汽配有限公司年产后视镜6000个、中网6000个、尾翼6000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时间:2024-12-19 18:44:50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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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清远市领尚汽配有限公司年产后视镜6000个、中网6000个、尾翼6000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  月26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广清产业园广州路1号企业服务中心706,邮编:511500
联系电话:0763-697975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清远市领尚汽配有限公司年产后视镜6000个、中网6000个、尾翼6000个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清远市领尚汽配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兴园路10号广东雅乔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基地项目-1号生产厂房302

环评机构: 

清远市远恒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年产后视镜6000个、中网6000个、尾翼6000个建设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占总投资15%。项目总占地面积1200m2,总建筑面积1200m2。项目建成后规划年产后视镜6000个、中网6000个、尾翼6000个。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到园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到乐排河。

(2)废气:项目喷漆晾干、刷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水帘柜收集后接入楼顶的“水喷淋塔+两级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处理后经一条28m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项目打磨、抛光工序产生的粉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条28m高的DA002排气筒排放。

(3)声环境:噪声经厂房和围墙屏蔽衰减作用后,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员工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喷漆废水、清洗废渣、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有机溶剂桶、废漆渣和废活性炭。废包装材料、边角料、清洗废渣、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定期委托资源回收单位利用,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废有机溶剂桶、废漆渣、喷漆废水、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5)地下水:项目厂区采取水泥硬底化等措施。

(6)环境风险: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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