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5-14 18:19:4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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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清远港英德港区海螺水泥配套码头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5-15至2025-5-21(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511500
联系电话:0763-337804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清远港英德港区海螺水泥配套码头扩建工程 |
建设单位: | 英德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地点: | 英德市望埠镇蓢新村北江左岸,现状英德海螺码头下游侧(地理坐标为:东经113°25′7.47″,北纬24°15′36.68″) |
环评机构: | 清远市恒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拟扩建1个1000吨级散货泊位,及相应配套工程,泊位总长72m。扩建后海螺水泥配套码头总共有7个1000吨级散货泊位,泊位总长490米,年设计吞吐量为640万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地表水:运营期主要的废水包括船舶生活污水、码头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及船舶舱底油污水。船舶生活污水、舱底油污水由码头前沿接收设施接收后,委托第三方船舶服务企业负责接收并处置,其他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用于洒水抑尘及绿化用水,不外排。 二、废气:废气污染源主要为装卸作业粉尘、筒仓进料粉尘、运输车辆扬尘及尾气、船舶燃油尾气。采用布袋除尘器、湿式抑尘系统、洒水抑尘等措施后,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三、噪声:运营期的噪声源分布在码头前沿装卸平台,由装卸机械产生。建设单位拟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消音器等措施对噪声进行综合治理,降低噪声污染。 四、固体废物: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含到港船舶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机油、含油抹布等,经过分类收集处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五、生态:扩建项目实施后运营期码头作业是在建成的码头平台范围内进行,对周边陆生生态环境基本没有影响。在正常运营情况下,扩建项目建成后运营期产生的污水均得到有效处理,工程建设后不会改变区域水文情势,不会对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基本不会对水生生态环境带来不利影响。 六、环境风险:项目的环境风险主要来自船舶碰撞溢油,发生事故的概率较小,通过采取对应风险防范措施,环境风险可控。 |
公众参与情况: | 该项目报告书编制阶段采取网络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示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