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发展改革局
(2015年12月29日)
一、《清远市区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阶梯气价)将从什么时候实施?
阶梯气价从2016年2月1日(实际用气量)起实施,实施的范围和对象是清远市区范围由清远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和清远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供应管道天然气的居民用户。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居民用户不属于这个范围。
二、阶梯气价如何计算?
阶梯气价以年为周期执行,全年分档用气量按照每户每次抄表用气量累加计算,用气费用实行超额累进计费。
例如:王先生家庭全年用气量为480立方米,由于王先生的年总用气量达到了第三档,那么王先生全年应缴纳的用气费用为:第一档费用300立方米×3.65+第二档费用120立方米×4.02+第三档费用60立方米*5.11=1884元。
三、低保、五保户每年减免75立方米用气
对清远市区范围内持有有效《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五保供养证》的低保家庭、五保户,如果属于使用清远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或清远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供应的管道天然气的用户,每个家庭享受75立方米/年的用气免费优惠,在实际用气费用中直接减除,超出75立方米/年部分的用气执行第一档价格。
四、人口多的家庭怎样申请增加用气量基数?
超过4人的家庭,凭居民户口簿、居住证到用气地址所属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营业厅办理用气人口申报手续,并填写《用气人口申报表》,户口簿、居住证上登记的住址应当与当前用气的地址一致。对于没有在居民户口簿上登记的用气人的父母、其他亲人或保姆,但实际上长时间一起生活的,可通过办理居住证后,凭户口簿和有效居住证申请增加用气量基数。每个居民用户或1个燃气表对应家庭居民人数超过4人的,每增加1人,可申请在各档用气量基数相应增加每年75立方米。
五、动态调整机制如何调整?
动态调整机制包括用气量基数动态调整机制和用气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气量基数动态调整实行两年一审核,随着社会发展,居民用气量普遍增加,在第一档气量不能覆盖80%用户的情况下,提高用气量基数。
价格动态调整:按照国家的资源价格改革部署,今后上游天然气价格将会频繁变动。为减少每次价格调整召开听证会带来的成本,及时反映气价的变化情况,建立管道天然气购气成本与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同方向联动的动态调整机制。当天然气加权平均购气成本满足规定的两个条件之一时,同步降低或提高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