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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教育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行政征收类)

时间:2009-10-12 16:00:00 来源:清远市教育局 访问量: 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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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主体

序号

执法依据

执法内容

执法机构

和岗位

执法责任

备注

清远市教育局

1

1.关于高教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粤价[1996]62号)
2
.关于普通与成人高考等考试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0]122号)

招生录取费:

1、成人高校,普通和成人中专50/

 

招考办

 

 

清远市教育局

2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教师资格证书工本费等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2]666号)

教师资格证书费6/

人事科

 

 

清远市教育局

3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费和国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工本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160号)

普通话水平测试费40/

教育科语委办

 

 

清远市教育局

4

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费和国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工本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粤价[2004]240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费和国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工本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160号)

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费5/

教育科语委办

 

 

               

注:以上内容以具体法律法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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