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毕业生朋友们:
你们好!毕业季来临,在大家即将踏上人生新征程之际,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馨提醒:请务必重视并妥善处理好您的人事档案!人事档案是记录个人学习、工作经历的重要凭证,关系到公务员考录、职称评审、社保待遇等切身利益。为指引大家顺利办理人事档案业务,现就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相关政策及业务办理指南告知如下:
一、人事档案的重要性
1.职业发展的“通行证”:公务员政审、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定的必备材料。
2.社会保障的“依据书”:工龄认定、养老保险、退休待遇核准的重要凭证。
3.个人成长的“记录册”:完整记录学历、奖惩、工作经历等关键信息。
二、档案转递新政策
因国家已全面取消就业报到手续,档案转递实行分类管理:
1.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
2.到非公单位就业的(含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等)转递至就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3.暂未就业的,转送至户籍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特别注意:
档案必须通过学校统一转递,严禁个人自带;
档案转递需使用邮政专用EMS/机要通道,确保安全传递并可追溯。
三、全方位办理渠道
1.线上智慧办理
(1)登录“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https://www.12333.gov.cn/)
(2)登录“广东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系统”(https://ggfw.hrss.gd.gov.cn/rsdabzh)
(3)“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搜索档案业务相关关键词
可办事项:档案接收、档案转出、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档案借阅、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为相关单位提供政审(考察)服务、档案存储地查询等多项高频业务。
2.线下便捷服务
四、常见问题解答
1.问:如果应届高校毕业生选择继续升学,人事档案要怎么处理?
答:
(1)在毕业院校继续升学,如:读研、读博等,人事档案建议留校;
(2)若考入外校,人事档案可由毕业院校按要求转递至即将就读的院校,特殊情况也可先转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3)若出国留学,人事档案可转递至户籍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2.问:毕业时学校把毕业证和人事档案全都给我了,放在家里三年了,现在该怎么办呢?
答:根据人事档案管理相关规定,“严禁个人保管自己和他人的人事档案”,如果人事档案还在个人手中,请务必尽快将人事档案交回原取出人事档案的学校,由原取出人事档案的学校将人事档案审核密封后通过机要渠道或派专人送至人事档案应接收机构。
五、特别提醒
及时确认:毕业后1年内务必查询确认档案去向。
动态更新:工作变动时需及时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终身免费:全市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供永久免费档案保管服务。
亲爱毕业生朋友们,妥善管理人事档案是助力人才发展的关键环节!清远市人社部门将持续优化服务,为人才有序流动提供保障。祝大家前程似锦,梦想成真!